守望台线上书库
守望台
线上书库
中文简体(普通话)
  • 圣经
  • 出版物
  • 聚会
  • 《警》70 12/8 12-15页
  • 乐与怒音乐对人有害吗?

你选择的内容没有影片。

抱歉,加载影片时出现错误。

  • 乐与怒音乐对人有害吗?
  • 警醒!1970
  • 小标题
  • 被商业主义所利用
  • 抗议和反叛
  • 嘈吵与暴烈
  • 亵渎和不道德
警醒!1970
《警》70 12/8 12-15页

乐与怒音乐对人有害吗?

现代青年的流行音乐近年来几乎完全被所谓的乐与怒音乐(或称摇滚乐)所垄断,这是个含意非常广泛的名称。它包括在音质上相差极大,而且在形式和风格上俱各不同的许多种音乐,大多数“乐与怒”音乐所拥有的共同特征是对节拍的强调;它们都具有“使人兴奋的沉重、激烈、明显的节拍。”

“乐与怒”一词的起源如何呢?根据《高度传真》杂志1967年十一月刊说:“乐与怒一词具有性的含意——摇滚(英文rock n’roll)的原来意思是性交。可是,一度是动词的爵士一词也含有同样的意思。”“乐与怒”音乐看来始于黑人的节拍与“布鲁士”音乐的混合。这无疑有助于解释何以黑人乐手及黑人音乐对乐与怒音乐操有如此强烈的影响。乐与怒音乐的一个显著时期始于著名的猫王皮礼士利和他唱歌时的性感动作。我们可以说“乐与怒”音乐从“披头四”获得最有力的提倡。

摇滚乐队的另一种共同特色是乐手的年少。正如连纳·伯恩斯坦评论说:“这种音乐完全是为孩子而作的,我所谓的孩子是指八岁至二十五岁的少年而言。”这种情形从一件事实可以看出,一队著名的摇滚乐队由三名少年组成。其中两名是十四岁,另一名只有十二岁。一项调查透露著名的“猴子”乐队的听众平均只有十岁。

今日的现代青年都一面倒地倾向于各种摇滚乐,在购买唱片和录音带或自己弹奏方面莫不皆然。仅在美国一地此种唱片每年的销量便达二十亿美元之巨。青年们热中于摇滚乐是一件好事抑或对他们有害呢?这要视乎摇滚乐的性质以及青年们的嗜好达到什么程度而定。

被商业主义所利用

当然,无论青年或父母都不能期望音乐界将乐与怒的害处除去,因为所牵涉的利润实在太大了。唯利是图的商人可以很容易借着逢迎青年的弱点,他们的偏见,他们的癖好而荼毒青年,正与电影业所为无异。例如《高度传真》杂志的1968年十一月刊论及音乐出版业说:“音乐商业是一种卖淫。它会制造和出卖任何它认为可以销售的东西,从它之鼓吹吸毒可以见之。它很少为了高尚的目的而行事。反之,它仅是随着群众,特别是青年群众,的意思去行而已。”

不错,今日娱乐业是一种大商业,而大商业绝不介意为了谋利而荼毒青年。它所用的手段之一是组织许多摇滚乐队。现代青年有大量零用钱可花,若非得自父母便是自己赚来的。为了赚取他们荷包里的钱,大商业就投其所好来逢迎青年。正如作家珍·李斯感慨地说:“没有任何行业比流行音乐业更冷酷而技巧地操纵青年。”乐与怒音乐并非仅为大商业所垄断。这门行业的本轻利重诱使许多小商人也染指其间。青年们很容易受乐与怒音乐的制碟家所愚,因为他们喜欢向自己的同道和同辈看齐。

抗议和反叛

摇滚乐的一个特色是它的抗议性,无疑年青的一代对于世界情况有大好理由提出抗议。一本著名的音乐杂志指出,在演奏者和曲迷当中都有许多人表示“担心今日美国社会的堕落情况——它的物质主义、它那显然的自私、人们终日为追求虚幻的成就而营营役役、国内各城市的污秽和衰败,国会的颟顸,越战所引起的严重道德问题等。”此种忧虑在有些乐与怒乐曲中舒发出来。

可是这种狂歌当哭式的抗议仅占其中少数而已,大多数乐与怒音乐都含蓄或公开地煽动青年扬弃和反叛年长一代所立的原则及标准,正如许多青年在服装和言语方面所为一般。关于这点,作家珍·李斯指出虽然青年一向都趋于反叛,却从没有达到今日的程度,“音乐行业正奸狡地向他们售卖反叛——用纸袋装着、包好的塑胶反叛。”

但以理·格连尼的评论也与此相似,他在《国家观察报》1968年一月十五日刊发表的文章中说:“也许没有什么东西比新音乐更将两代的隔膜反映得那么明显。它反映出青年反叛现行制度的各种行动——如嬉皮士运动、吸毒、集体抗议、风起云涌的反战主义、怪诞的服装、广泛地排斥宗教和道德传统、对梳子、理发和美容院的厌恶等。”例如有一首歌嘲笑父母看电视,虽然、青年们花在看电视的时间比成年人多得多。另一首歌,“她离家出走,”则将她所行的事归咎于父母。

可是,这种歌词仅是用来润色那据称“早在‘乐与怒’音乐中出现的反叛精神”而已。因此虽然检查员可以禁止一些过火的歌曲,却不能将反叛的精神从“乐与怒”音乐中除去,因为这乃是摇滚音乐的一部份。正如格连尼继续评论说:“无论歌词怎么成熟,节拍还是乐与怒音乐的主要部份。……通常歌词是很难听得清楚的……事实上,流行音乐最富于吸引力的部份一向都是音响而非歌词。摇滚乐作曲家戴雅文说:“购买唱片的人多数不是喜欢歌词的内容而是受音乐所吸引,音乐吸引了我,我才会听歌词。倘若音乐不动人,歌词是没用的。”

著名的现代音乐评论家李察·高士登的评论也表示这点。他在《纽约时报》1968年十一月廿四日刊“为什么孩子们醉心乐与怒?”的标题之下写道:“若要在摇滚乐中除去反叛性,就非禁止这种音乐本身不可,因为反叛乃是其遗传的特质。……人们很容易忘记……乐与怒其实是少年罪犯的音乐。……最初的暴动……是由流行音乐和它所鼓吹的从压制突然获得解放所促成的。它那丑恶的野蛮形成了暴力和冲动这个孪生的鬼魔。它那强烈的敲击唱出了反叛的声音。”

这一切多么有力地表明乐与怒音乐所含的隐伏祸害!由此可见青年们在喜爱乐与怒音乐方面必须多么有节制和谨慎小心。

嘈吵与暴烈

此外,乐与怒音乐若十分嘈吵和导致暴行,它便可能造成很大害处。这种音乐的嘈吵可能是由弹奏的大力或扩音设备所造成。正如一位少年乐手表示:“从我这年龄的观点看来,我可以说我之喜欢这种音乐是因为它大声。这的确不错。我从以前所参加的舞会获知这点。我一入门口第一件引起我注意的事便是声浪。它真使人兴奋——至少在最初的五分钟。”事实上,据1969年一月份的《电子说明》和1968年八月二十日的《纽约时报》所载,强烈的乐与怒音乐对人的听觉绝对有害。损害的严重和长久程度视乎音乐多大声及听者暴露于其下多久而定。

更令人反感的是有些摇滚乐手在音乐会中表演的暴烈。一队著名的摇滚乐队中有一位乐手在弹奏中将米高峰抛落台下,向前排听众吐痰,最后用打火机电油将自己的结他烧掉。一队英国摇滚乐队在表演中将台上的一部汽车捣毁。在英国宝座居第三位的摇滚乐队则在“台上大肆捣乱,将鼓乱踢,抛掷米高峰在地,捣毁扩音器,将结他打成碎片和扭断弦线。”(《生活杂志》,1968年六月廿八日)一队乐队的‘鼓手好像怒火中烧地乱敲乱跳,他的乐器不堪打击,鼓被抛出跌碎,钹亦向外飞出。这个鼓手又用脚将乐器向四面乱踢,其他乐手却若无其事地继续弹奏,仅闪避一下飞来的物件而已!’

这些可算是真正的音乐娱乐吗?抑或仅是表演疯狂的冲动感情呢?他们岂不是煽动观众参与不法和暴乱吗?这些乐队的演奏是摇滚音乐中最惹人反感的部份之一。报章时常用“肉欲的,”“鬼魔的,”和“邪恶的”等字眼去形容此类演奏。

亵渎和不道德

可是我们若留意到许多乐与怒歌曲所表露的亵渎淫猥的思想,我们就不会对这类演奏感觉惊奇了。音乐的情调通常是与歌词一致的。因此一位以酗酒闻名和大声疾呼反对成年人的伪善的著名女歌星唱道:“我们不需要上帝,我们每人都是自己的上帝。”还有一队著名的摇滚乐队则经常唱出亵渎上帝的歌曲,嘲讽人所熟知的圣经词句如“温柔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承受……”

近来出现的一队摇滚队的乐手被人形容为‘用臀部、手臂和腹部来唱歌,偶然也用喉咙。’他们对现代青年所发出的讯息可以用一首歌题来代表,“兄弟姐妹们,踢开詹士吧。”“踢开詹士”是什么意思呢?便是抛开一切约束。

在最近公开发售的唱片中有一套为披头四之一所作,题名为‘两个处子’,由作曲者和他的情妇(现在是他的妻子)一同演出。唱片的封套上印有两人的裸体相片,封面是前身像而封底则是后身像。许多英国唱片公司均拒绝经售。而美国则有一间新唱片公司成立去销售这张唱片。这公司的名字是什么呢?四字神名——用来代表创造主耶和华,圣经及全宇宙的上帝的四个希伯来字!

不错,正如李察·高士登在《生活》杂志所说:“摇滚乐具有颠覆性,不[仅]由于它看来提倡性爱,吸毒和低级的刺激,并且煽动听众自作主张而不理会社会的禁令。”或换句话说,它鼓励青年任意而行,百无禁忌。这点从许多歌题和歌词可以清楚看出,如“共渡良宵,”“且今日尽欢,明天可能永不来临,”“我要看尽听尽一切”等。

有许多由摇滚乐手演奏的歌曲在有些人看来颇为动听,而且有些歌曲也能舒发正当的感情或并不惹人反感。可是鉴于上述的一切,看来凡是渴望秉公行义的青年都应该在享受摇滚乐方面严加选择和适可而止。

特别是自称为基督徒传道员的青年更应该在这方面严加选择。他们知道基督徒对于唱国歌或庆祝异教节日的歌曲所采取的立场。他们岂不应同样地小心避开一切主题或歌词亵渎上帝或圣经的流行音乐吗?他们岂不应该小心避开任何怂恿人反叛父母及鼓吹种种不道德的事如奸淫或吸毒之类的音乐吗?真正按照圣经而生活的基督徒青年体会到‘从上头来的智慧、先是清洁,后是和平、合理、敏于服从。’可是今日大部份的摇滚乐岂不是适得其反吗?它们岂不是充满了这世界的精神吗?而这世界的精神乃是“属地的。属情欲的、属鬼魔的。”不错,摇滚乐对青年的确有害,除非听者运用辨识力严加选择和适可而止。——雅各书3:15,17。

    中文简体(普通话)出版物(1956-2025)
    登出
    登录
    • 中文简体(普通话)
    • 分享
    • 设置
    • Copyright © 2025 Watch Tower Bible and Tract Society of Pennsylvania
    • 使用条款
    • 隐私政策
    • 隐私设置
    • JW.ORG
    • 登录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