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抗拒色狼
色狼通常在寂静地方四顾无人时才向妇女下手。他们有时手持武器,威胁不肯就范的受害人。那么,基督徒应该毫不反抗地屈从吗?
不,这种事情和男人仅想劫取金钱或其他物品不同。妇女可以明智地让匪徒取去财物,但色狼要求她与之行淫而违反上帝的律法。在这种情况之下,基督徒就有义务要反抗了。——哥林多前书6:18。
‘但反抗岂不是有危险吗?’也许有人会问。是的,可能有危险,但不予反抗却会更加危险,正如一位教导妇女自卫的教师指出:“色狼在达到目的之后可能杀你灭口。”
研究强奸暴行的一位著名女发言人的评论值得留意。她说:“尽管流行的观念认为对男性的暴行屈服较为安全,但从来没有例子证明被袭的妇女以大力反抗来逃避强奸会‘刺激’暴徒做出杀人的行为。”以下的经验足以表明这点。
两位在自助洗衣店工作的少女遇到一个持械男子进入店内,把她们驱入大厦后边,命她们脱去衣服。她们拒绝,大声祷告求耶和华帮助。最后,她们告诉那个满脸疑惑的持械男子她们是耶和华见证人,听从他的命令会违反自己的宗教信仰,因此她们是宁死不屈的。结果如何?受挫的持械男子遁去。
以尊重的态度对待暴徒
事主应该记得暴徒也是人。暴徒的生活环境无疑与他的堕落行为有关。因此,妇女虽不应畏缩恐惧以致向色狼的恐吓屈服,但同时要了解对方,待之如人类同胞。一位住在纽约市公营房屋的妇人写道:
“我通常在进入电梯时非常小心。有一次我如常在进入电梯之前先查看一番才进去。可是,在门尚未完全关闭时,一名大汉夺门而入。他一入来就把六罐啤酒抛给我,我接住了。这完全出乎我意料之外。
“门关上之后,那人背转身在裤子部分不知做了些什么,然后转身面向看我。我不看他的裤子,只望着他的眼睛。我把那六罐啤酒抛回,说,‘这是你的啤酒。’
“这时,在他有所行动之前,我开始说话。我说我是个耶和华见证人,要上十三楼和一家人研究圣经,他们正等待着我。我继续说下去,谈论关于我们的圣经教育工作。现在已到了十三楼的半路,我毫无惧色地说下去,凝视着他的眼睛。奇怪的事发生了。他开始说他来自南方,爱好圣经,他的家人也爱上帝。
“现时我们已到达十三楼,他开门让我出去。他要求我可否赏脸握一下手。我依言而行,他一握即放手。他说他想向我致谢,因为我是第一个不以轻蔑的眼光看他的白种女人,而且谈话态度真诚。他于是和我道别,希望我的圣经研究成功。”
在自己家里抗暴
在自己家里遭人强奸可能特别令人痛苦,因为四周的环境不断令人想起这件事。因此,竭力抵抗会好得多!美国密芝根州底特律的一位母亲讲述她避免受害的经过。
“那时是凌晨5时30分,我被脚步声惊醒。初时我尚未弄清楚声音来自那一方。我看看表,发觉我的长女准备上学为时尚早。我的丈夫是个音乐家,他出门演奏去了。我一向睡在楼下。既然我知道没有人在楼上,我认定声音是从前门走廊来的。我于是开亮走廊的电灯,立刻听到有足音沿梯而下,转身一看,有个陌生男子站在那里。
“由于那人把手插在衣袋里面,好像有枪的样子,我说:‘你若要杀我,就杀吧。”他说他持有手枪,我若不遵命而行,他就会将我杀死。他叫我熄掉所有电灯,在长椅坐下。我关了灯,但拒绝坐下。他说我若不肯让他强奸我,他就会将我杀死。他于是把我推往长椅,我引述马太福音16:26,说:“人若赚得全世界,赔上自己的生命,有什么益处呢?人还能拿什么换生命呢?”
“那人停下来,问我这节经文是什么意思。我解释说,我若反抗他,对上帝和丈夫保持忠贞,即使我为了保持忠贞而被杀,我也有希望在地上乐园里复活而享永生。我若屈服,最终亦会死去,但却不会有复活的希望。
“暴徒知道用言语不能说服我就范,遂开始拉脱我的衣服。我记得申命记22章说妇人若在城里遇袭,却不喊叫,就与同意无异。我于是大声喊叫‘停手!请停手!不!不要这样!先生,请离开我的家!’
“我知道这样喊叫不但取悦耶和华,而且提醒儿女,叫声不是电视的对白而是有人侵犯他们的母亲。我称他‘先生’是要让儿女知道我不认识这人。他叫我住口,但我说他若再进犯,我我必然再喊叫。
“那人再度侵袭,我开始大声祷告,‘耶和华啊,请帮助我!’他停下来问我向谁说话。于是我解释耶和华是上帝的名,上帝有个名字,正如他有个名字一样。
“为了企图威胁我,那人问我曾否在报章读过关于有人全家被杀和后来才被人发现的事。他说倘若我甚至不让他抚摸我身体的若干部分,他就要这样对付我和我的儿女。但我也不肯让他抚摸我的身体。那人继续恐吓,每次我都自思,‘耶和华啊,我应该怎样行?’适当的经文和行动就会出现在脑海中。
“过了大约20至30分钟,那人看见无法得手,就说:‘你的儿女有多大?’我答,‘14,12,8,5和4岁。’
‘你若不肯服从,我要去强奸你那14岁的女儿,’他说。
“我纳罕他怎么知道14岁的是女孩。‘她也是个基督徒,’我答道,‘她不会让你强奸的。’他于是说要杀死我们所有人;他向我儿女的房间走去。我再次纳罕他怎么知道去各个睡房的路。在我镇定下来准备跟着他去之前,他已返回客厅,表情很怪异。他步过我前面,吩咐我说,‘打开前门。’
“‘你转动把手就可以打开了,’我说。他步出门外,他一出去找就迅速关门下炼。
“我立刻走到儿女的睡房,于是才明白那人何以要由前门出去。儿女们已逃走了。一周之前,我看到一个电视节目教人怎样教导儿女在遇到意外时从那一条路逃出屋外。我曾和儿女们讨论这事,并告诉他们离开住宅的最安全和最佳方法是从睡房北面的窗户逃往邻家求救。由于儿女们服从命令,他们安全地逃到邻家。
“两部警车不久抵达,一部是应我的电话,另一部是应邻人电话而来,警官说他们在早晨接获强奸案报警电话并不感觉意外。他们解释,近数月来邻近一带在清晨的同一时候发生过多宗强奸案。他们甚至称那色狼为‘老友’。
“我告诉警官我既没有被强奸,也没有被抢劫,他们大感惊异。他们说稍后会有人和我联络。在同一天的稍后时间,我应召前往警署认人。但我非常失望,因为嫌疑犯并没有包括那人在内。
“翌日我在工作地方接获电话,要我再度前往认人。这次我进入室内就看见那人,使我几乎昏倒在地。……我获知他仅在八个月前出狱,但已在邻近强奸过13名妇女,包括一位武装女警在内。警官说不论我的信仰是什么,这种信仰已帮助了我不致成为第14名受害人。”
在家外抗暴
的确,面对一名意图强奸的男子实在是可怕的磨难。当男子持械在手而又左右无人时,处境尤其危险。可是,即使这样,圣经所提议的正确途径仍然是反抗而非在威胁之下对暴徒屈服。有不少例子证明这的确是较佳的途径。一位住在半农村地带的耶和华见证人叙述说:
“我在收取邮件回家途中,一名戴着滑雪面罩的男子持刀追上来。他捉住我,企图把我拉入树林中。他把我拉倒在地。我在被拉倒之前高声大叫。他掩住我的口,但我仍然呼叫耶和华,求他给我力量。男子持刀相向,声言我若不住口他就要下手。我抓住那刀,把它推开。他丢开刀子,要拉我起来。我咬他的手指,他以拳击我头部。
“他说我若安静下来,就决不伤害我。我大叫‘不!’我下了决心,若不能逃脱,就宁可死在车路上也决不进入林中。因此我一拳打在他脸上。他吃了一惊,在我颊上回敬一拳。我被击倒在地,但用脚向他乱踢,要把他赶开。
“我得以爬起来,急忙向有屋的地方跑去。我回身一望,见他穿过树林朝我家的方向走去。我跑到最近的人家呼召警察。警队出动包围该区,捕获了色狼。他全部认罪,因此我不必去警局认人。”
作反抗的准备
对妇女而言,也许最可怕或令人震惊的事无过于强奸。女子也许甚至不愿想及这件事。但强奸乃是生活上的现实。甚至圣经也谈及数千年前所发生的强奸或强奸不遂的案件。——创世记19:4-11;34:1-7;士师记19:22-27;撒母耳记下13:1-14。
可是,在这个危险的时代,强奸在许多市镇中已成为每日发生的事。事实上,1983年2月4日的《美国医学新闻周刊》评论说:“在美国,也许每六个妇女就有一个会成为强奸的受害者;有人将强奸称为美国增加得最快的暴力罪行。”
与其无视遭受强奸威胁的可能性,妇女不如明智地预先筹算一下遇到色狼侵袭时该怎样行。她应该作出实际反抗的准备。“认为妇女抗暴便较有可能受伤或被杀乃是无稽之谈,”底特律警局副局长班南(James Bannon)说,“这个观念绝没有证据支持。”
在古代以色列国中,上帝的律法规定妇女遇到色狼侵袭时必须高声大叫作出积极反抗。(申命记22:23-27)这乃是明智的途径。据英国约克郡西部防止犯罪局总督察基伯礼(Keith Kilbride)说,“妇女遇袭时最佳的武器仍是大声呼叫。”
为了进一步帮助你应付日增的强奸威胁,你也许希望阅读例如载于1981年7月8日《儆醒!》杂志和1981年4月15日《守望台》的资料。这些文章是为了帮助人防止强奸而撰写的。同时,妇女可以与丈夫、父亲或可靠的朋友商讨一下,听取关于自卫方法的建议。男孩可以和父母商谈。此外,本刊所提供的经验也许能帮助你在面临威胁时成功地抗拒色狼。
[第27页的精选语句]
“妇女遇袭时最佳的武器仍是大声呼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