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烟——基督徒的看法
显然,圣经并没有提及烟草或吸烟,因为这些事在古代中东根本未为人所知。原因很简单,烟草乃是南美、墨西哥和西印度群岛的土产,直至十六世纪中叶才推广到世界其他地方。
这是否意味到圣经没有论及任何与吸烟有关的问题呢?绝不然。圣经清楚提出一些普世通行的原则去指引我们的行为。这些基本原则是什么?
爱上帝和邻人
对基督徒说来,基本的推动力必须正如耶稣所说的一般:‘你要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主[耶和华]——你的上帝;又要爱邻舍如同自己。’——路加福音10:27。
一个人若耽溺于导致疾病和早死的恶习、癖好而故意损坏自己的天赋机能,又怎能尽心、尽性、尽意、尽力去爱上帝呢?人若吸食一种可以上瘾的麻醉品,例如尼古丁,又怎能对上帝所赋的生命恩赐表现体会呢?上帝曾将‘生命、气息……赐给万人’。(使徒行传17:24,25)我们应该染污上帝所赐的气息吗?在上帝看来,吸烟的确是恶习,是‘一种邪恶、堕落、不道德的行为或习惯’。——《美国英语国粹辞典》。
吸烟者喷出的恶臭气息和烟雾染污了别人的衣服和四周的空气,又怎能对邻人表示爱心呢?吸烟者最亲近的邻人,——配偶和儿女——又如何?跟从一条可以导致短寿、逐渐和痛苦地死亡的途径以致连累家人,可说是爱心的表现吗?强迫别人作为被动的吸烟者,吸入烟民呼出的有毒气体,可说是基督徒体贴别人的表现吗?难怪西班牙布拉内斯的植物公园把烟草放置在专种有毒植物的地区!
对自己的爱又如何?爱护自己而照顾自己身体、精神和灵性健康是合法的。使徒保罗说,‘从来没有人恨恶自己的身子,总是保养顾惜。’在耽溺于恶习而自我放纵,以致逐渐将自己的健康毁去,这可说是自爱的表现吗?——以弗所书5:28,29。
耶和华上帝曾经应许要带来一个‘新天新地,有义居在其中。’(彼得后书3:13)那会是一个清洁的新世界,其中没有任何种类的污染。既然届时人不许吸烟,甚至不会想吸烟,现在又何必要吸烟呢?按理说来,我们应当现在就实行保罗的劝告:‘亲爱的弟兄啊,我们既有这等应许,就当洁净自己,除去身体、灵[性]一切的污秽,敬畏上帝,得以成圣。’(哥林多后书7:1)尼古丁甚至可以实际弄污身体。吸烟使基督徒无法把自己的身体作为‘活的“祭物”’献给上帝,而这祭物‘是圣洁的、合理的,也是上帝悦纳的’。(罗马书12:1,《当代圣经》)合理的想法指出吸烟既属有害,又违反基督徒的原则。因此,人若要取悦上帝,就应当以此为戒烟的首要动机。
他们为什么戒了烟?
世界各地有千百万人已经戒了烟。这是做得到的。方法如何?有什么必要条件?强有力的动机是不可少的。许多人为了健康、自尊以及对家人的爱。但也有人为了宗教的动机——渴望取悦上帝——而戒烟。
那么,第二篇文章所提到的雷尔、比尔、艾美和哈利又如何?他们为什么戒烟?
比尔从前是个留须、长发的艺术家,后来他开始与耶和华见证人研究圣经。结果怎样?‘我决心要取悦上帝,以清洁的身体和头脑事奉他。我采用突戒法。1975年1月1日,我吸了最后一支烟,就把烟包丢弃。自那时起,我的健康日有进步。我依然有点气肿。但戒烟之后,甚至我辨别颜色的能力也有改善。’
外科护士艾美解释她戒烟的原因。‘我是剖心手术的助手,我曾见过各种各色的肺——粉红色而健康的,深暗色而中了毒的。虽然我见过各种可怕的病肺,看起来好像充满黑胡椒似的,我仍然不肯戒烟。我欺骗自己说,“你还年轻。这件事不会发生在你身上的。”
‘后来在1982年,我认为有需要纠正自己的生活,于是开始与见证人研究圣经。我虽然住在一位见证人家里,以前却总是偷偷溜上天台去吸烟!因此我需要认真处理自己的难题。我作了恳切、悠长的祷告。但一经下了决心,事情就容易办了。第一、二日相当艰难,但对我来说,成功的要诀是恒切的祷告。’
以前是海军飞行员的哈利在戒烟方面经历很大困难。‘我逐渐减少吸烟,但没有效果。后来我决心受浸成为耶和华见证人,于是采用突戒法。有两、三天的时间我十分痛苦。我感到不安、紧张和焦躁。我多么想有一支烟!后来一位见证人向我提出一些良好的忠告。“每逢你想拿起一支烟时,就是必须向耶和华祷告求助的时候了。”这句话对我很有效。另一个使我印象甚深的想法是,“我能够想象耶稣口中衔着一支烟吗?”这是无法想象的。我知道吸烟者若要戒烟,就必须具备强有力的动机才行。我从前常对母亲说,“妈妈,我只是伤害自己而已。”事实上,我也在不只一方面伤了她的心。
曾经是海军后勤军官的雷尔也发觉戒烟并不容易。‘我认识耶和华见证人之前已试过戒烟几次,但完全失败。我时常和吸烟的人在一起,很难拒绝别人奉上的香烟。可是,我认识了圣经的真理之后,我渴望事奉耶和华正如基督所为一般。于是我在一天之内就戒了烟。随后两周我非常痛苦。我的身体极需尼古丁。但戒烟造成了多大的改变!我突然感到再次拥有无穷的精力,并且自觉非常愉快。我再度可以自主了。’
吸烟是否值得?
我们单凭常识就知道任何有害的行为都是应该戒绝的。但吸烟却不光是有害而已。吸烟是致命的、致死的、有毒的。正如烟草巨商继承人雷诺士(Patrick Reynolds)对美国国会小组委员会作证时声称:‘我认为香烟广告所推销的是有毒制品,因此禁止香烟广告是好的,是合乎道德和对的。’
对希望取悦上帝的基督徒来说,不光是禁止香烟广告,而且将所有烟草制品从自己生活上除去无疑是好的,合乎道德和对的。香烟(‘安全’和非安全的)、雪茄、管烟、鼻烟——全都来自同样含有尼古丁的有毒烟草。你无需烟草去证明“宝贝,你已今非昔比了”或靠它去享受生活上的美好品味。不论推销疾病和死亡的商人企图告诉你什么,世故绝不是靠自我毒害来表现的!
[第15页的附栏]
烟草业人士改弦易辙
1875年,雷诺士(R. J. Reynolds)在美国北卡罗来纳州创立了一间售卖嚼烟的公司。1913年,这间公司首次出品香烟——骆驼牌。它从此业务兴盛,在美国的香烟销路和盈利方面仅次于同业的莫里斯(Philip Morris)。创办人的曾孙帕特里克·雷诺士现年40多岁,他吸了15年的香烟之后在烟草界投下了一枚炸弹。
1986年,他在美国国会的小组委员会中发表反对吸烟的言论!自那时起,他经常参与反吸烟运动。什么促使他对那为他家族带来巨富的制品如此反感呢?原因是他记得在童年看着他那大量吸烟的父亲慢慢死于气肿。帕特里克声称:‘在我的记忆中,父亲生时总是呼吸短促,而且预料自己在世的日子不多。’
帕特里克决心在自己一生中做点有益的事。‘我看出自己能够在此生有点所为而造成一点差别。’他声称,如果继续推销‘已经证明的杀手’,就显然是‘不道德’了。
‘如果曾经养活我的手是烟草工业,那么同一只手就已经杀害了千百万人,并且会继续杀害千百万人,除非一般人对香烟的危险醒觉过来。’——《纽约时报》1986年10月25日。
戈尔利兹(David Goerlitz)曾作温斯顿香烟广告中的模特儿远近驰名。他现时已放弃了香烟广告行业,转而成为美国癌科协会的发言人。什么促使他改弦易辙呢?在1988年12月29日的一次访问中,他说:‘我前往波士顿一间医院的癌症病房探望我的兄弟,使我有机会亲眼目击自己工作的后果——因吸烟而受苦的癌症患者。我看到吸烟受害者以及受害者的受害者——他们的家人——的苦况。我看见多个40余岁的男子头发光秃,喉部和胃部插满管子。我深感自疚,遂决定不再替香烟作广告宣传。’
[第14页的图片]
“‘我是剖心手术的助手,我曾见过各种各色的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