咆哮的狮子变成 温顺的绵羊
小恩里克·托里斯自述
我于1941年在加勒比海海岛波多黎各出生。西班牙语是这里的通用语言。家父家母出身卑微,他们是罗马天主教徒,但家里的人,包括爸爸妈妈、妹妹、弟弟(还是小孩的时候就死去)和我,没有一个受过宗教教育,我们也很少上教堂。
1949年,我们举家迁居美国,在纽约市东哈勒姆一个说西班牙语居民聚居的地区住下来。我们住在那里直至1953年。对我来说,学习英语谈何容易。语言上的隔阂使我有事事力不从心之感。
桀骜不驯的影响
那时候,我们一家搬到布洛克林的普罗斯佩克特山。就在这段时间,我跟一些坏孩子混在一块儿,沦为街上的童党。后来,他们还叫我做“大哥”呢。之后,我成为另一群童党的首领,这群童党常涉及偷车活动。我也是非法投注站的跑街,专门收集赌注。从那时起,我更入屋行劫,不到15岁已经多次被捕。当时,我早已辍学。
十六岁那年,当局根据认罪求情协议把我流放到波多黎各五年。他们送我到祖父家里。祖父是个很有名望,而且备受尊重的退休警官。可是,由于我经常醉酒闹事,跟不法之徒来往,打劫犯案,一年后祖父把我送回布洛克林。
家父对我一生的影响
我从波多黎各回到纽约市,原来爸爸已开始跟耶和华见证人研究圣经。然而,我却朝着相反方向走。江山易改,禀性难移;我执迷不悟地过着堕落的生活,不但吸毒,还酗酒。我加入了一个抢劫和持械行劫的匪帮,1960年终于被捕,被判监三年。
1963年,我获得假释;但不久再次因抢劫被捕,在纽约市赖克斯岛监狱服刑两年,1965年才获得释放。可是,就在那一年,我因犯谋杀罪而被捕。我多么凶狠成性,简直跟凶残的狮子没有两样!
法庭裁定我在纽约州北部丹尼莫拉服刑20年。我在那里习染了囚犯的种种不良习性。
不过,正如上文提及,爸爸当时正跟耶和华见证人研究圣经。他后来受了浸,成为哈勒姆一群会众的长老。我坐牢期间,他经常来探我,向我谈及上帝,他的名字和旨意。
我在丹尼莫拉惩教所时,加入了高利贷集团,以高息借贷给囚犯。在这段时期,另一个监狱——纽约州的阿提卡监狱——在1971年爆发了一场暴动。各地的报章、电台和电视都广泛地加以报道。这场暴动之后,监狱官员为了防止类似事件在丹尼莫拉发生,于是把那些可能构成不良影响的囚犯挑出来,单独囚禁在特别的囚室里。
在监狱2200名囚犯当中,约莫有200人要被单独囚禁。他们进一步甄审之后,拣出一些囚犯来狠狠鞭打。此外,由于这些囚犯被视为该受“性格改造”,狱方还把药物混进他们的食物去,以影响他们的身体机能。
我不是第一次因不守规矩而被单独囚禁起来。然而,我倒是头一次遭受这样残酷的对待。这次经历对我产生极大的影响。我的手戴上铐,脚锁上脚镣;狱警多次狠狠地鞭打我。我还屡屡因自己的种族、国籍饱受凌辱。我不甘遭受这些屈辱和鞭打,于是在三个月单独囚禁期间,实行有限度的绝食抗议。由于这缘故,我的体重轻了差不多50磅。
爸爸查问狱方,何以我的健康越来越差,监狱官员却不理会他。绝望之余,我写了许多信给政界人士,申诉自己所受的不公平待遇,渴望从他们寻得帮助。
爸爸多次向报章投稿,陈述狱中犯人所受的鞭打、凌辱,同时揭发狱方把药物混进特别囚室犯人的伙食中。但只有一份报章作出回应。《阿姆斯特丹新闻》刊登了一篇文章,报道狱中的可悲情况。爸爸还多次到纽约奥尔巴尼向惩教署长投诉,但狱方总是告诉他,我只是被关在普通囚室里。我向政客举报狱中的恶劣情况也如石沉大海。我变得心灰意冷,看来我已求助无门了。
这个时候,我蓦然想起爸爸以往对我所说的话。我决定祷告,向上帝求助。
仰赖上帝
我在祷告之前想起,爸爸曾再三叮嘱我,要向耶稣的父亲耶和华祷告,不是向耶稣本人祷告。于是我在囚室的地板跪下,想到我为自己拣选的生活方式,到头来累得自己在监狱里虚度了半生。我对自己所做的事深表懊悔。我恳切地祈求耶和华,帮助我摆脱目前的境况,因为我看出,只有他才有能力救我脱离困境。
我不知道自己祷告了多久,我向耶和华陈述自己过去的所作所为,并怀着衷诚懊悔的态度,恳求他的宽恕。我答应耶和华会进一步认识他。不久,他们把我从地窖般的单独囚室释放出来,关进囚禁一般犯人的牢房去。这样,我的绝食抗议也告终止。
我履行自己对耶和华的承诺,就是要进一步认识他。我开始阅读《圣经新世界译本》,这部译本吸引我的地方是,它那绿色的封面。这个颜色特别吸引我,因为在监狱里无论是制服、牢房、墙壁,通通都是灰色,这个颜色令人意气消沉。不过后来出乎意料之外,自从阿提卡监狱暴动之后,监狱署就采纳了绿色,现在所有东西都变成叶绿色。
我也开始阅读《儆醒!》和《守望台》杂志。爸爸定时送这些杂志给我。我从杂志读到许多耶和华见证人为了紧守忠诚而被关在监里的经历。他们实在令我钦佩不已。这些人从来没有犯法,他们只为了忠于上帝而饱受不公平的待遇。我就不同了,我受苦是罪有应得的。这些见证人的经历大大打动我的心,推使我决心多点认识耶和华和他的子民。
我终于在一年后获假释委员会接见。委员会复核我的案件,包括审查我在特别牢房所受的折磨。很庆幸,委员会让我在1972年获得假释。
获假释后两个星期,我出席哈勒姆西班牙语区耶和华见证人王国聚会所的聚会。但我仍然觉得自己不配跟耶和华的子民交往。对于耶和华、他的组织和子民,我要学习的还有很多。此外,由于大部分时间都在监里度过,我还要一段日子才能再次融入社会之中。
很可惜,我无法弃绝以往的生活方式。我重沦毒海,再次犯案,再一次过着沉沦的生活。最后,我另外被判处15年监禁。然而我深信耶和华必然看出,我内心深处仍有一点点可取的地方。因为他并没有放弃我。我只可以说,无论你是否在监狱里,耶和华永不会放弃那些渴望认识他的人。
在监里研究圣经
这次,我被送回丹尼莫拉惩教所。这里有一个耶和华见证人每周跟我研究圣经。后来,我被转解到纽约州北部一个中度设防的监狱——中奥兰治惩教所。跟最高度设防的丹尼莫拉监狱比较起来,两者分别实在很大。
我在中奥兰治监狱两年之后,开始经常加入另一个囚犯的圣经研究。这个囚犯的母亲是耶和华见证人,她为儿子安排学习圣经,而且获得监狱当局批准。我继续吸收知识,并学习把圣经原则应用出来,于是我在灵性上渐渐进步。
我申请假释七次,七次都被拒绝,到第八次,狱方才勉强批准了。前七次不准我假释的理由是,我有“犯罪倾向”。我被判监15年,服刑8年之后才获假释出狱。
终于弃暗投明
我获释之后又松懈下来,有一段短时间,我再次向毒品屈膝。我还跟一个女子同居,这种关系早在1972年已经开始。然而1983年,我再次跟耶和华见证人研究圣经。这次,我开始经常参加基督徒的聚会。不过,我在研究圣经和参加聚会之前已经停止吸烟和吸毒。
可是,我违反了上帝律法对婚姻的要求,因为当时我仍然跟一个女子同居。这件事使我良心不安。因此,我设法帮助她接受圣经研究的安排,同时希望正式结婚,使这段婚姻获得法律上的认可。可是她说圣经只是人的著作,这本书是那些想压制女人的男子设计出来的。结婚是多此一举的事。
我明白自己不能跟一个对上帝的婚姻律法毫不尊重的女子维持不道德的关系。于是,我终止了这段关系,搬到布洛克林去。我清楚知道,如果我自己没有符合上帝的律法,我就没有资格向人谈论上帝和他的旨意了。
我摆脱了所有违反圣经、妨碍我进步的东西,研究圣经三年之后,我在耶和华见证人的大会中接受水浸礼,象征我已怀着清白的良心献身给上帝,渴望以自己的一生遵行他的旨意。我曾许下诺言,要认识爸爸时常提及的上帝,对于这个承诺,我永不感到后悔。我在丹尼莫拉监狱囚室里向耶和华所许的诺言,我会继续持守下去,直至他实现了他话语里应许的种种幸福为止。
期待乐园来到
我热切期待耶和华把整个地球转变成为一个美丽的乐园。(诗篇37:11,29;路加福音23:43)我也期待上帝另一个应许获得实现,就是死去的人被复活过来,在地上享受永生。(约翰福音5:28,29;使徒行传24:15)届时我会迎接死去的亲者,包括我的爸爸、小弟弟,还有其他我认识,但比预期早死的人,这是多么令人惊异的事!每逢我想到这个希望,就不禁心花怒放。另一件使我高兴万分的事,就是我两个姊妹和她们几个儿女都献了身给耶和华,并且受了浸。
现在我每逢向人谈及自己的信仰,或将自己的经历告诉其他人,我总会很高兴地告诉他们,诗篇执笔者在诗篇72:12-14所说的话:“穷乏人呼求的时候,他要搭救;没有人帮助的困苦人,他也要搭救。他要怜恤贫寒和穷乏的人,拯救穷苦人的性命。他要救赎他们脱离欺压和强暴;他们的血在他眼中看为宝贵。”
耶和华对我表现莫大的忍耐,实在叫我感激不尽。由于耶和华的忍耐我才有机会学习和实践他要他的子民养成的特质,不是像狮子般凶残强暴,而是变成像绵羊一样和平、仁慈、温和。这是个必须的条件,因为上帝的话语说:“对[温顺]的人、他却赐以恩惠。”——箴言3:34,《吕译》。
[第12页的精选语句]
“我……再次因抢劫被捕,在纽约市赖克斯岛监狱服刑,直至1965年才获得释放。可是,就在那一年,我因犯谋杀罪而被捕。我多么凶狠成性,简直跟凶残的狮子没有两样!”
[第13页的图片]
我受浸那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