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够承担罪责吗?
推卸罪咎一向是人类的一个大弱点。虽然人习惯了推卸罪咎,企图脱罪却不是可嘉的行为;这样行既缺乏忠实和爱心,而且也不明智,因为正如所有为了目前自私的利益而做的事一般,它的利益是非常短暂的,而且往往弊过于利。
且以第一个人类亚当为例。当他的恩主和创造者,宇宙至高的法官耶和华审讯他时,他诿过于夏娃说:“她把树上那果子给我,我就吃了。”(创世记3:12)他非但不坦白承认他吃了;反而诿过于他的妻子,这是多么缺乏爱心!
亚当甚至试图归咎于上帝,说:“你所赐给我……的女人,她把……果子给我。”换句话说,‘你有什么好说呢?你赐这女人给我;应怪的是你而不是我。’他忘记了他曾一段长时期在低等动物中间生活,当时他感觉多么空虚而渴望有一个配偶;他也忘记了当他初次被上帝介绍与夏娃认识时,他感到多么喜乐而不禁说道:“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创世记2:18-3:12。
既然亚当立下了一个坏榜样,无怪夏娃也不承担罪咎而企图把它推在那对她说话的蛇身上。但是她和亚当推卸罪咎可以帮助他们逃避不顺服的苦果吗?他们得到怜悯吗?他们既没有后悔的迹象,没有为自己违反上帝的律法而感觉忧伤痛心,上帝怎会怜悯他们呢?——创世记3:13-19。
鉴于我们的始祖不愿意承担罪责而作了一个坏的开始,无怪他们所有的后裔都有跟随这条途径的倾向。事实上,它是我们这个时代的特征之一。在我们今日推卸罪责的显著例子之一是在少年犯罪方面。父母喜欢将罪过推在学校,警察和我们所生存的时代上;不错,这一切都负有一部分责任。但是最大的责任还是落在少年罪犯的父母身上,因为上帝的道岂不是告诉我们,“教养孩童,使他走当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离吗?”——箴言22:6。
斯堪的纳维亚的警方有三个权威均支持圣经的主张:瑞典的副警长韦斯特连,丹麦的副警长阿尔斯尼斯·安得逊和挪威的警长约翰·格泽德。当有人问他们少年犯罪行为应该归咎于谁时,他们都毫不犹疑地说:“父母!”据他们说:“因为学校不再拥有合法的权柄来保持秩序[借着施行体罚],这项责任遂落在父母身上。”
既然如此,很明显地,倘若父母拒绝承担罪咎,他们怎可以期望在管教儿女方面设法补救而有所改良呢?如果他们的儿女喜欢做不法的事,他们应该留心观察,他们有什么短处,然后抽出时间向儿女表现爱心和管教他们。
这并不是说犯罪少年的本身没有过错。他们中间有许多人都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不对。至少他们知道他们喜欢别人怎样待他们,而简单的逻辑应该使他们知道他们应该以同样的方式对待别人。犯罪的少年并不可以将罪责完全推在他们的父母身上。他们大可以为自己立下一个值得追求的目标,他们也可以拒绝与一些专好捣乱的人交游。他们可以借着管束自己以表示不辜负父母的爱,并且体会到自己应该感激父母将自己带到世上来和供给自己各种生活的必需。
另一个适切的例证是种族问题。今日在许多地方因为有些人受到不公平的歧视而产生了很多暴动。但是罪责完全是在对方吗?据一位虽然出身寒微,但是据称在商业上却获得很少人——包括白人和黑人——所能达到的成功地位的F先生说,则不是。他指出那些受歧视的人也有责任力求上进和不要朝反抗力最少的方向走。
这条原则也适用于我们日常的事务上。我们曾因行事不智,不小心和自私以致受人责备吗?若然,我们便当负起罪责。我们公开承认我们的错过而负起罪责,比较企图推卸罪咎更易赢得到公正和仁慈的待遇。事实上,我们坦白承认罪过反会赢得别人的尊重。这证明我们的忠实和爱人如己。
愿意承担罪责的人所表现的另一种美德是谦虚。谁没有过犯呢?谁没有罪过呢?圣经说“没有。”(列王纪上8:46)事实的真相是,一个人承认罪过比他接受别人称赞的方式更能表现出他的谦虚。当受人称赞时,我们不难显露出谦虚。但是当我们受责难的时候,我们却更显露出我们是否真正的谦虚。如果我们真的谦虚,我们便不会只顾证明自己是对的,反之我们会准备承认我们的短处。不但这样,有时为了息事宁人,我们甚至会将不是自己的过错的罪责也归在自己身上,只要这不牵涉到重大的争论或原则便行了。
我们承认自己的过错对自己有非常良好的影响。这可以巩固我们的正义感和给予我们自尊心。而且我们可能由于承认过错而免致一个无辜的人受累;我们由此可以学到一个教训而避免再犯同一的过错。此外,我们还表明我们重视上帝对我们的想法,过于别人对我们的想法。真的,甘心承担罪责是值得我们养成的一种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