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函
● 对于在智能上受损的低能儿,基督徒父母有些什么义务?——美国M.L.君问。
提摩太前书5:8很明确而毫不含糊地说:“人若不看顾亲属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还不好;不看顾自己家里的人更是如此。”所以既使儿女是低能儿,父母在可能的范围内亦有义务尽力养育他们。请记得这种在智能上的缺陷并非由于小孩的过错所造成,反之乃是由于环境,例如难产或幼年时跌伤,或父母的缺陷。
父母的义务不仅包括物质上的供应同时包括满足他灵性上的需要。基督徒的父母不可忽视申命记6:4-7的训示,一个父亲不论在何时何地与儿子在一起时都应该谈论上帝的律法。他们亦不可忘记在以弗所书6:4的命令,要按照耶和华的教训和警戒养育儿女。一个孩童若交由国家养育,他便绝不能获得赐予人生命的训示,好像他仁爱的父母作为献了身的基督徒为了负起他们的义务而给予他的教养一样。
借着使儿女获得来自耶和华的管教和训诲,父母正在为儿女的永生作准备。帮助别人得永生的义务首先要求你帮助你自己的家人如此行,尤其是你若身为父母而儿女均依赖你给予他们正确的宗教训示,指导和协助。你若一方面出外努力帮助其他陌生的去获得永生而另一方面却忽略一个你自己的骨肉,一个依赖你的儿女,这是否合理呢?
仅是你用在传道工作上的时间并不足成为你推卸这项责任的充分理由。不过,假若这个孩童的智能低落到无法吸取任何属灵的粮食或使他产生信心获致永生的知识的程度,这便或许使父母可以考虑到是否应当将这个孩子交托给国立的福利机构或其他的人来照顾他。不过即使这个孩童是在国家的照顾之下而父母亦经常地探视他,父母也不可忽略了这个儿女可能会陷在一些灵性上的危险中,例如输血,庆祝异教或全国性的假日等等。这些均是父母们所应该考虑到的事。
当然在家里照顾一个低能儿可能是对其他的家人一个相当重的负担。但是这是可能负担得起的,尤其是这个孩童若能够在一个基督徒的家里得着裨益的话,我们更应当负起这个担子。父母若如此行便是采取了一条正确的途径;因为这是与圣经的律则相符,同时会得着上帝的嘉许和祝福。这终久会是最上策,特别是如果家庭里的每一份子都协力加入这项救济计划。
在这种情况之下,照顾一个低能儿童应该被看作一项挑战,特别是对我们表现圣灵果实的一项挑战。(加拉太书5:22,23)一部论及低能儿的现代权威性作品说:“他们对人亲热……并时常为他们的母亲及家中其他的儿童所爱护。……通常他们均可能被安置在家里受到家人的照顾,这是比将他们送往一间精神病院更愉快的解决方法。父母若这样做的话,母亲必须接受现实的情形而不要企望这个孩子会[变成正常]。她必须爱这个孩子,但同时不可忽略其他的儿女,或怀有犯罪感。”——W.R.F Collis着Neo-Natal Pediatrics。
至于某些药剂是否能帮助低能儿童至今尚未能确定;不过至少在某些病例中,使用植物的种脂酸(glutamic acid)的确有相当的功效。关于种脂酸,《现代药剂百科全书和治疗法索引》(1961年出版之第八版)说:“临床诊治的观察结果暗示未经人工的植物性种脂酸在促进低能儿童及成人的性格和智力行为方面可能有相当价值。”这种产品的有效程度须视遗传及性别的因素以及他是否受到父母所照顾而定。——《科学新闻通讯》,1952年一月十二日版。
每一个病例都必须由其本身的真实情形,病情的严重程度,家庭照料病孩的能力和这个孩子能够从其他仁爱的家人中获得多少益处来判定。——哥林多前书13:4-8。
● 为什么耶稣在约翰福音18:37以那种方式回答彼拉多?——美国M.P.君问。
约翰福音18:37说:“彼拉多就对他说:‘这样,你是王么?’耶稣回答说:‘你说我是王。我为此而生,也为此来到世间,特为给真理作见证。凡属真理的人,就听我的话。’”彼拉多既曾听闻耶稣是犹太人的王,在此以前已问过耶稣说,“你是犹太人的王么?”现在他又再问说,“这样,你是王么?”对他头一个问题耶稣回答说,“这话是你自己说的,还是别人论我对你说的呢?”这一次他则回答说:“你说我是王。”——约翰福音18:33-37。
我们由此见到耶稣既没有肯定承认也没有否认他君王的身份。为什么呢?因为这样他就不能被人控以谋叛该撒的罪名。这可以从犹太人随后所说的话清楚地看出来,他们为了企图唆使彼拉多将耶稣处死就说:“你若释放这个人,就不是该撒的忠臣,凡以自己为王的,就是背叛该撒了。”——约翰福音19:12。
换句话说,耶稣在此正跟从他在差遣使徒出外传道时所给他们的训示,就是要灵巧像蛇,特别是在被带到统治者面前的时候。——马太福音10: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