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计划——基督徒的观点
首次世界人口会议于1974年举行,出席会议的140个国家一同作出决议,宣布所有夫妇“都有基本权利,以负责任的方式自由决定生育儿女的数目,以及儿女诞生所相隔的时间。为了这样行,夫妇也有权获得所需的资料、教育和工具”。
很多人认为这是个很好的决议。不错,上帝吩咐亚当、夏娃以及后来挪亚一家,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但基督徒却没有接获这项命令。(创世记1:28;9:1)圣经没有鼓励,也没有阻止基督徒夫妇生儿育女。在这方面,夫妇可以自行决定。要是他们有生儿育女的打算,他们可以决定要多少个孩子,并且在什么时候生育儿女。
上帝授予的责任
可是,你有留意到世界人口会议的声明也指出,夫妇应“以负责任的方式”决定“生育儿女的数目,以及儿女诞生所相隔的时间”吗?这项原则正好与圣经一致。基督徒父母知道,虽然儿女是来自上帝的宝贵恩赐,这却同时为父母带来沉重的责任。
首先,父母有责任要照料子女的物质需要。圣经说:“人若不看顾亲属,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还不好,不看顾自己家里的人,更是如此。”——提摩太前书5:8。
供给家人生活所需并不仅限于提供膳食和缴付帐单而已,即使要应付这一切开销已经颇费周章。在考虑到儿女数目的多寡时,负责任的基督徒夫妇会同时顾虑到作为母亲的在身体、感情、精神和灵性上的需要和福利。看顾儿女要花大量时间,因此,假若母亲接二连三地怀孕,不仅剥削了她的休息时间,她同时也要牺牲娱乐、个人发展、参与基督徒各种活动的机会,而且她们在身体和灵性上的健康也可能因而受损害。
负责任的基督徒父母也应该顾及儿女本身的需要。《1991年世界人口情况》一书说:“儿童若生于兄弟姐妹数目众多的家庭里,加上彼此的年龄差距很近,这样他们难免要为衣食和父母的爱护,互相竞争。这样的孩童也较易染病。即使熬过了脆弱的童年,他们的身体发育和智商发展也很可能蒙受不利的影响。顺理成章,他们日后的生活也许是叫人难以乐观的。”当然,并非所有儿女多的家庭都必然是这样的。但基督徒夫妇在计划要生育多少名子女时,他们无疑应当清楚考虑这些因素。
正如圣经的吩咐,基督徒父母有责任要照顾儿女灵性方面的需要。圣经说:“你们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的气,只要照着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以弗所书6:4。
在尼日利亚教授法律的埃默克是一位基督徒,虽然他结婚已有一年,却不急于生育大群儿女。“内子和我曾经讨论要生育多少儿女。我们起初考虑要生五个子女,后来决定三个便足够。到现在,我们觉得有两个儿女是较理想的。按照圣经的原则养育儿女不是那么容易的,而且责任重大。”
为求将全部时间和精力用来事奉上帝,有些基督徒夫妇决定不要儿女。一位在非洲服务的海外传道员赞同丈夫的决定,不要儿女。她说:“我不觉得没有儿女是什么欠缺。尽管外子和我没有经历为人父母的喜乐,但我们的生活却叫我们心满意足。我们专心一意帮助别人认识圣经真理,因此在多个地方,我们都有属灵的儿女。我们深爱这些儿女,他们也深爱我们。我们彼此间存有一种难以言喻的亲密关系。使徒保罗由于疼爱那些在灵性上受他帮助的人,他很适切地将自己比作一个乳养孩子的母亲。”——帖撒罗尼迦前书2:7,8。
节育
圣经谴责人节育吗?没有。事情应由夫妇自行决定。假若夫妇双方都决定节育,选择何种避孕方法纯属个人的事情。不过,基督徒夫妇所采取的节育方法必须顾及要尊重生命,因为生命是神圣的。既然圣经表明,人的生命始于受孕时刻,基督徒必需避免采用会打掉或杀害发育中胎儿的节育方法。——诗篇139:16;可参阅出埃及记21:22,23;耶利米书1:5。
因此,在家庭计划方面,夫妇可以自行作出适当的决定。有些夫妇渴望限制儿女的数目,其他人则决定采用某种避孕方法,不要儿女。目前有很多不同的节育方法,各有利弊。在作决定之前,夫妇应当紧记,某些方法成效更显著。他们也应当弄清楚某种方法可能带来的副作用。医生和家庭计划诊所可以向已婚男女提供有关节育方法的建议,帮助他们采用最适合他们的方法。
一对夫妇应当自行决定要多少名儿女或不要儿女,这纯属个人的事情。可是,这是重大的决定,影响深远。夫妇应当在这件事上祈求上帝的帮助,仔细衡量事情的各方面,然后作出明智的决定。
[第30,31页 的附栏]
常用的节育方法
绝育手术
男性:手术过程很简单,医生会在阴囊割开一个细小的切口,然后将输精管截断。
女性:医生会施手术将输卵管扎上或截断,使卵子无法进入子宫。
优点:在各种节育方法中,绝育手术成效最大。
缺点:可能造成永久不育。复原手术曾使若干绝育后的男女恢复生育能力,但不能保证复原手术一定成功。a
避孕丸
包括含孕激素的口服避孕丸在内。作用在于干扰女性激素的正常分泌,使卵子无法长成和排出。b
优点:避孕成效高。
缺点:对健康产生若干副作用,但对40岁以下健康良好、不吸烟的妇女影响较轻微。
子宫帽及杀精子剂
子宫帽是个圆拱形、有弹性、套在一个张开的圈子上的橡皮杯状帽。在涂上杀精子的胶状剂或软膏(杀精子剂)之后,再纳入阴道内,套在子宫颈上。
优点:假若使用方法正确,是颇为安全、可靠的。
缺点:每次性交时都必须使用。要正确地将子宫帽纳入阴道内是需要一定技巧的,加上要在性交前先安放好,事后隔了六至八个小时方可取出。
子宫颈帽
用塑料或橡胶制成,杯状形的,像帽子,体积较子宫帽为小。像子宫帽一样,子宫颈帽要套在子宫颈上,但可套得更紧贴,需要杀精子软膏或胶状剂的量也较少。
优点:子宫颈帽与子宫帽的有效程度大致相同,但可留在原位48小时之久。再次性交时也无须再涂上杀精子剂。
缺点:比子宫帽更难纳入阴道内,在每次性交前和后都要检查清楚子宫颈帽的位置是否得宜。有感染子宫或子宫颈传染病的可能。在帕普测试(Pap tests)正常下的妇女方可使用。
避孕海绵
将涂上杀精子剂的聚氨酯避孕海绵纳入阴道内并覆盖着子宫颈,这样便可以利用物理和化学作用来阻止精子进入子宫。避孕海绵用后可以弃掉。
优点:避孕海绵可以留在原位24小时,期间再次性交也不致失去效用。
缺点:据报有若干过敏性反应以及少数中毒性休克综合症个案。
宫内避孕器
也称为IUD, 节育环或子宫环,用金属或塑料制成,安放在子宫内。尽管人尚未完全了解它,医生们却相信子宫环可以在几方面防止受孕,其中之一可能是阻止受精卵植入子宫壁。
优点:功效可靠。
缺点:有时会引致流血或痛楚,而且其作用有时与堕胎无异。c
避孕套
套在阴茎上的安全套,可以防止精液进入阴道内。
优点:安全可靠。可以减少性病传染的机会,包括爱滋病。
缺点:有些人不喜欢使用,因为会对性交造成若干阻碍。
体外射精
在射精前,阴茎及时离开阴道。
优点:不需任何费用、准备或外物帮助。
缺点:减低性满足感,需要很大的自制力,极不可靠。
安全期避孕法
在女性月经周期最可能排卵的日子避免性交。
优点:安全,无副作用,在性交时无需采取任何措施。
缺点:除非夫妇双方都有坚决的意志力,严守这个方法所带来的限制,否则成功机会不大。
激素移植法
最新的节育方法,将一组用硅制成的细小圆筒植入妇女手臂的皮下。在五年内,这些圆筒会不断放出微量激素,进入血管。在此期间,女子便不会怀孕。
优点:功效高。拔除了植入的圆筒之后,便可再次生育。
缺点:不普遍。作用有如含孕激素的口服避孕丸。假若所采用的激素是孕激素,那么避孕的方式便很可能与人工流产无异了。d
[脚注]
a 《守望台》杂志1985年11月1日刊第30页刊载了一篇文章,讨论绝育一事是否与基督教的原则相符。
b 《守望台》杂志1989年9月15日刊第31页有一篇文章,讨论避孕丸如何发挥避孕的作用。
c 《守望台》杂志1979年12月1日刊第31页刊有一篇文章,讨论使用子宫环是否与基督教的原则相符。
d 《守望台》杂志1989年9月15日刊第31页刊载了一篇文章,讨论避孕丸怎样防止怀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