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會擁護聖經的教訓嗎?
許多人以為天主教和基督新教各教會的道理是根據聖經的。這是真的嗎?這些教會真的傳講上帝的道的教訓嗎?
我們決定這件事是很重要的,因為上帝並不嘉許任何誤傳他的組織。「得我話的人可以誠實講說我的話,」耶和華上帝說。以色列的宗教領袖們未能這樣行,因此耶和華對這國說:「所以我必全然忘記你們,將你們撇棄了。」被上帝所撇棄便意味到毀滅。——耶利米書23:28,29。
今日耶和華上帝也一樣撇棄和毀滅任何未能誠實地傳講他的話的組織。因此,看看基督教國的各教會是否真正代表上帝的道乃是我們的當務之急。請考慮一下聖經對以下各問題的明確主張,然後你可以自作決定。
上帝、他的兒子、和聖靈
聖經告訴我們:上帝是「永遠的君王,」是無始無終的。(提摩太前書1:17;詩篇90:2)耶穌則是「上帝所造之物的開始。」他自己說:「我父是比我大的。」——啟示錄3:14,《新世》;約翰福音14:28。
可是:《天主教百科全書》在「三位一體」的標題下卻說:「『父是天主,子是天主,聖靈是天主,』……他們是同樣永恆和同樣平等的……這是教會的主張。」
此外,確定基督新教教義的奧格斯堡信仰聲明說:「三位具有同樣的精質與權能,也是同樣永恆的,就是父、子、和聖[靈]。」
雖然三位一體的道理是大多數教會的中心教義,「三位一體」這個名詞卻從未在任何聖經譯本中出現過。「正如上述,這並非直接來自天主的道。」——《新天主教百科全書》,第14卷,304頁。
聖經說:「上帝不是擾亂底上帝,是和平底上帝。」——哥林多前書14:33,《新修》。
可是:教會卻論及三位一體的教義說:「否認三位一體便會失去靈魂,也會因為企圖了解它而失去神智!」——《蘇格蘭神學雜誌》,1967。
因此,一位著名神學家所作的承認頗值得留意:「我們必須面對的事實是,在以往三四十年來對新約所作的研究使愈來愈多的著名新約學者承認耶穌基督本人……從未相信過自己是上帝。」——曼徹斯特《約翰來倫圖書室公報》1968年春季刊,第50卷251頁。
上帝對地球所定的旨意
聖經的應許是:「義人必承受地土,永居其上。」——詩篇37:29。
可是:接受調查的134位教會負責人當中,有103個說根據他們教會的主張:「地球最終會被燒毀。」因此,雖然聖經說地球會成為公義人類的永久居所。大部份的教會卻不同意此說。
人的「魂」
聖經說:「人就成為[活的『魂』]。」「犯罪嘅靈魂定必要死。」「他將[『魂』]傾倒,以至於死。」——創世記2:7;以西結書18:4,《粵經》;以賽亞書53:12。
可是:羅馬天主教的利物浦大主教約翰·希南卻說:「靈魂是不會朽壞、衰敗或死亡的。」——倫敦《星期日快報》。1959年十一月廿二日刊。
「在傳統的基督教中……[靈魂]被視為一種屬靈的實體,在肉體死後仍繼續生存。」——《神學術語手冊》,V.A.夏威著(1964),226頁。
死者的情況
聖經的教訓是:「活著的人知道必死,死了的人毫無所知……凡你手所當作的事,要盡力去做;因為在你所必去的陰間,沒有工作,沒有謀算,沒有知識,也沒有智慧。」——傳道書9:5,10。
聖經也說:「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啟示錄20:13。
可是:「天主教會一向均認為……有真正的烈火燒著失落的靈魂,使他們感受到真正的痛苦,像我們現在被火燒時的感覺一般。雖然地獄的火是真實的,它卻與我們所熟悉的火不同……陰間和地獄的火是永不熄滅的……而且不會將人毀滅。」——《人死後有何遭遇》,哥倫布斯武士最高會議,第33頁。
「傳統的基督教神學,無論是羅馬天主教抑或基督新教,均將陰間和地獄視為一種絕對而無法取消的定罪狀態,罪孽深重的靈魂死後在其中受罰。」——《神學術語手冊》,V.A.夏威著(1964),115頁。
上帝的僕人中間的婚姻
聖經說:「後來有時候,必有人離棄信德,……禁止嫁娶。」「作監牧的,必須是無可指摘的,只作過一個婦人的丈夫。」——第茂德第一書4:1-3;3:2,《天主教新經全集》。
可是:羅馬天主教會卻禁止教士結婚。「許多世紀以來,教士的獨身被教會視為像輝煌的寶石一般,甚至在我們的時代亦保持其價值不變……因此我們認為目前的獨身規定仍然應該與教士的職分有密切不可分的關係。」——教皇通諭「僧侶的獨身」1967年教皇保祿六世頒發,《紐約時報》1967年六月廿四日刊。
通姦和淫亂
上帝的道說:「不可姦淫。」——出埃及記20:14。
可是:美國伊利諾州摩頓市的摩頓循道會教士W.L.古斯甸卻對教區的會眾說:「我清楚地大聲疾呼,姦淫是有若干益處的。」——德薩斯州,瓦斯堡,《西方呼聲報》,1968年十月三日刊。
聖經清楚地說:「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姦淫,污穢,邪蕩,……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上帝的國。」——加拉太書5:19-21。
可是:聖公會的教士F.C.活特在馬利蘭的高察女子書院對學生說:
「性是不受法律管束的。我再說:絕對沒有限制……婚前的性交……可能是一件美事。」——《今日神學》,1965年十月刊396,400頁。
此外一間路德會學校的教授K.C.伯爾利寫道:「當環境不再要求性的貞潔的時候,堅持此項要求就與誡命的用意相背了。」——《今日神學》,1963年七月刊,191頁。
荷蘭希爾連學院的教授天主教教士J.許越士聲稱:「婚前的性關係可能是很負責任的。」——《爆炸的教會》,F.法蘭克著,74頁。
同性戀
上帝的道說:「不可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利未記18:22。
可是:基督聯合教會的教士羅拔·活特卻說:「同性戀是道德的,因為它可以幫助一些無法接受異性愛的人將其個性發泄出來。」——多倫多《星報》,1963年六月十五日。
聖經描述不敬虔的人說:「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慾火攻心……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羅馬書1:26,27,32。
可是:有九十名聖公會的教士一致贊成教會將同性戀行為定為「在道德上中立」。一位首要的教士代言人宣稱:「對於成年人彼此同意所發生的同性戀關係,我們應該根據他們是否打算培養永久的相愛關係去判斷。」——《紐約時報》,1967年十一月廿九日。
此外,據一份天主教報紙報導,著名的天主教神學家E.施利伯克「認為那些生來便具有同性戀傾向而從事這種活動的人……其實是很合符道德的。」——德薩斯州《天主教呼聲報》,1968年十月十一日。
耶穌的母親馬利亞
聖經論及馬利亞說:約瑟「沒有和她同房,等她生了頭胎的兒子……耶穌。」——馬太福音1:25。
可是:天主教主張馬利亞不僅在耶穌出生時是個處女,而且以後永遠都是。「她永遠是無瑕的處女,無論在產前,產時和產後。」——教皇保祿四世在1555年所頒佈的通諭「Cum Quorundam」
以上的考查表明什麼呢?你會說天主教和基督新教的各教會擁護聖經的教訓嗎?他們有努力跟從上帝的道的一切教訓嗎?顯然沒有。以為教會的一切教訓均以聖經為根據乃是一種完全錯誤的觀念。現在這些教會已清楚地表明他們變節墮落得多麼厲害,因為他們竟厚顏贊成各種不道德的行為,包括通姦、淫亂、和甚至同性戀。
雖然並非所有教士牧師都贊成同性戀,但一般的傾向是對此表示贊同。《麥柯爾雜誌》在1968年二月刊報導對3,000名基督新教牧師所作的調查結果說:「在3,000封信中尋找一條單一的線索並不容易;可是有一條這樣的線索卻顯明到令人無法忘懷——就是對同性戀表示令人驚異的同情。」
事實上,基督教國各大教派的宗教領袖均公開表示聖經的標準已不再合用了。例如請讀讀一份首要的基督新教刊物中一篇文章的摘錄。一位長老會的牧師,G.格蘭頓,寫道:
「無條件的聖經禁令……已經過時了;它們已成為避孕丸時代之前的陳跡。我們無法將一種適當的道德律,『全盤地』從另一個時代接收過來。……
「舊約中禁止婚外性關係的命令在當時是一條好律則。……在耶穌的時代也是。……將性關係限於婚姻之內的教訓是好的,因為婚外所生的兒女在當時為社會所不容。可是我們對這種總括的律則已不再需要了。……現在我們必需進一步宣佈,若以適當的了解和愛情為根據,婚外的性關係實在是好的。……
「同時教會應該致力於削弱而非增強避孕丸時代之前的道德觀對社會的影響。富於創造性的指導要求教會對大眾施行一種重新的教育。」——《基督教世紀》周報,1969年一月八日刊,45,46頁。
由此看來,這些教士們豈不是企圖削弱和破壞聖經的教訓而非加以擁護或強化嗎?倘若他們所代表的教會不贊成他們所說,這些教會會容許屬下的教士繼續保持他們的職位代表教會傳道嗎?顯然各教會贊成他們的主張。
也許你未親自聽見過你的牧師發表這種主張,好像在宗教刊物中那麼明目張膽,可是你真的知道他是否贊成這種主張嗎?加拿大聯合教會的牧師W.G.伯雷解釋說:「教士們已經接納這些見解,但還未宣之於口。因此在講壇與聽眾之間形成了一種隔閡。」可是,各教會和教士對聖經和上帝的態度正變得愈來愈明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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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姦淫是有若干益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