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與祖先崇拜
《儆醒!》雜誌駐香港通訊員報導
中國人是個十分注重孝道的民族。俗話說:「百行孝為先。」父母生前兒女要晨昏定省、承歡膝下,父母死後則要供奉神主牌,獻上香燭祭品以表示對父母的恩德念念不忘。有鑑於此,清明之成為一年中的一個重要節日自是很易了解的事。每年春季,到清明時節便有盈千累萬的人擁往各處墳場掃墓。在香港每年清明節(四月五日或四日,通常在立春之後一百日)火車站照例人山人海,大排長龍,居民扶老攜幼,帶備香燭祭品前往郊外祖墳掃墓。這個節日究竟有些什麼習俗呢?這些習俗含有什麼意義?你若是個自謂相信上帝和聖經的基督徒,你應該對這件事懷有什麼看法呢?這些都是值得我們考慮的問題。
紀念的儀式
當然,紀念清明的主要節目是掃墓。這種習俗流傳已頗久。例如據一位明代作者透露,當時人們慶祝清明的方式比現今熱鬧得多。紹興的有錢人家通常乘船前往掃墓,甚至雇了樂隊沿途打鑼擊鼓作為出風頭的機會。a至於抵達墓地之後做些什麼事,各地的風俗自然稍有不同,但大致說來均包括祭祖和掃墓這兩個主要節目。有些人在祭祖之前先祖后土神。這個神據云是衛護墳墓的,所以先向他祭祀一番以表謝意。b
祭完后土神之後正式的祭祖儀式才開始。比較守舊拘禮的人會將祭品陳列起來,由主祭的人讀出祭文,然後一家大小挨次向墳墓跪拜,先男後女。拜完之後將金銀紙錠和祭文燒去於是禮成。c有許多人在拜完之後更燃放爆竹作為禮成。可是在香港,自從政府禁止燃放爆竹後,僅有少數人敢作冒險嘗試。在古代,請得起樂隊的大戶人家在專行祭禮時更有音樂伴奏。在抵達墓地、舉行拜祭和焚化紙錠時,吹鼓手便吹打樂器。d當然,這種鋪張在現代已無法再見了。今日一般人的祭祖儀式均簡單得多,通常僅是對祖墓鞠幾個躬或拜兩拜便算了。
至於祭祖所用的祭品,這並沒有嚴格規定而是豐儉由人,通常包括雞、鴨、魚、肉、蔬菜、水果、糕點等。祭完祖之後食物並非留下在墓前任由它們腐壞或讓野犬蟲蟻吃掉。反之掃墓的人會將食物帶回家去大家分享。香港的華人永遠墳場設有許多私家掃墓亭,乃是孝子賢孫築來作分享祭品之用。
在有些地方,例如臺灣,掃墓者必須帶備糕點分發給守候在墓地附近的孩童。這些頑童成群結隊向各墳的掃墳者索取糕點,若不遂其願便常在事後故意弄污墳墓泄憤。e這與西方萬靈節的一個陋習頗相似,在那天兒童也成群結隊向各戶人家索取糖果糕餅,若不允所請便以搗亂為要挾。
至於掃墓的習俗,這顯然是以一項實際需要為根據的。祖先的墓墳經過一年的風吹、雨打和日晒之後自然會看來有點殘舊。再者墳墓也可能被萋萋的野草所掩蓋。所以兒孫將祖墳打掃清理一番,使其看來整潔光鮮一點,這亦未嘗不是孝思的表現。
習俗的根據
但清明的習俗是否僅以孝思為根據呢?誠然,掃墓的目的之一是要紀念祖先。父母將生命傳給兒女,並且花了一番心血將兒女教養成人。父母死後兒女時常追念父母的劬勞自然是最正當不過的事。但是從清明的大部分習俗看來,遵守這些習俗的人顯然相信父母的魂魄仍在而能夠感受到子孫的敬拜供奉。例如人們在祭祖時焚燒金銀紙錠是希望這會化為陰府的金銀供祖先使用,將祭品供在墓前是想祖先的魂魄前來享用,在墳前向墓碑下拜則是想祖先的陰魂知道兒孫對他們仍念念不忘,尊敬如舊。在台灣,若有家庭在去年討了媳婦、添了丁或甚至有人考上大學,都要連續三年在清明到祖宗墳前祭拜,以感謝祖先之靈祝佑。f有些迷信風水的人更喜歡將家運的興旺歸功於祖墳的風水,因此對祖墳地點的選擇十分慎重講究。
誠然,對祖先的恩惠表示感激是好的。感恩之心乃是一種美德。但是焚燒的紙錢真的可以化為陰府的金銀嗎?祖先的魂魄真的可以享用兒孫供在墓前的祭品嗎?家道的興旺和事業的成功真的是由於死去的祖先祝佑所致嗎?這些問題無疑值得我們嚴肅地考慮一下。
死者真相
關於死者的真正情況,究竟他們是否繼續生活在另一個世界裡或甚至擁有比生前更大的能力,人的見解僅是臆測而已,因為從沒有人到過「陰府」而能夠回來將其中的情形告訴我們。即使世上絕大多數的宗教均相信人死後仍然繼續生活在另一個世界裡,若想對這問題獲得一個真確的答案,最好的方法豈不是聽聽宇宙的造物主怎樣說嗎?他既然創造了人類,自然對人之何以會死和死後究竟如何知道得最清楚。事實上他在他感示人寫下的聖經裡給予我們一個明確的答案。
首先,聖經很清楚指出人死後是完全沒有知覺的。傳道書9:5,6說:「活著的人知道必死,死了的人毫無所知。……他們的愛、他們的恨、他們的嫉妒,早已消滅了。」既然死者毫無知覺,他們又怎能享用子孫所獻的祭品呢?既然死者的一切心智能力均已消失無遺,他們又怎能祝福保佑兒孫呢?所以聖經說得不錯,在所謂的「陰間」裡是毫無活動的,其中「沒有工作,沒有謀算,沒有知識,也沒有智慧。」(傳道書9:10)事實上聖經根本不支持陰界或冥府的觀念。聖經所說的「陰間」僅是墳墓的總稱而已。所以事實的真相很簡單,人死後便「歸於塵土」而不復存在了。——創世記3:19。
表現孝心的更好方法
那末我們是否無需對父母或祖先表現孝心呢?當然不是。感恩之心是人人都應該有的,而沒有人可以否認兒女從父母受到很大的恩惠。父母將兒女養育成人須要花多大的心血!所以聖經有很好理由吩咐兒女說:「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裡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以弗所書6:1,2。
但是兒女應在什麼時候「孝敬父母」呢?自然是當父母在生的時候。特別當兒女尚未成年而仍受父母照料之際,他們應該順服敬愛父母以表示對父母的感激。但即使兒女已長大成人而成家立室,他們仍有義務對父母表現適當的尊重、敬愛和關懷。他們不應像今日許多年青人一般將父母視為落伍而瞧父母不起。這種藐視由他們對父母的跋扈無體、剛愎自用表露無遺。既然父母去世之後,便化為塵土而毫無所知了,趁父母生前以敬愛和順服報答他們的恩惠豈不遠勝過在他們死後獻上一些他們無法享用的祭品或對他們作一些死者無法感受的敬奉嗎?
值得考慮的另一點是,既然我們對肉身的父母尚且應該敬愛順服,對我們偉大的天父又如何呢?我們豈不應該更加敬愛服從他嗎?我們的父母將生命傳給我們,供給我們衣食住行所需,將我們教養成人,這自然值得我們感激。但是我們的天父不但將生命賜給我們,並且供給我們維持生命所需的一切物品,包括空氣、日光、雨露、食物等,我們豈不應該更感激敬愛他嗎?不但如此,我們的天父甚至通過他愛子耶穌基督的犧牲作了安排使人類有希望擺脫死亡的奴役。他定意在不久的將來帶來一個新的事物制度。屆時人根本不會有掃墓的需要,因為不但墳墓裡所有的死者都會復活過來,而且不會再有人因為與生俱來的罪性而衰老死亡。今日一個人若不認自己的父母,別人一定會覺得他忘恩負義而瞧他不起。但是今日世上有多少人承認有一位造物的主宰存在,並且渴望認識和敬拜他呢?一個人若連自己父母的名字也不知道就一定會被人恥笑。但是今日有多少人知道創造人類的偉大天父的名字呢?你知道嗎?
一千九百多年前,在公元33年春季猶太曆的一月十四日,上帝的愛子耶穌基督犧牲了他那完美的生命為人贖罪,藉此使人有希望擺脫罪與死的捆綁。為了紀念這件意義重大的事,他吩咐所有信他的人在每年春季的猶太曆一月十四日舉行一個稱為主的晚餐的紀念儀式。這個日子在時間上和中國人的清明節頗接近,有時甚至恰巧落在同一天。在這兩個紀念儀式中你揀選那一個呢?拜祭死去的祖先並不會對他們有任何造益,對你自己也不會有任何好處。可是敬拜服從偉大的天父耶和華上帝及服從他的命令紀念他愛子的犧牲卻會贏得他的喜悅,同時也為你自己帶來一個永遠幸福的前途。
[腳注]
參考
a (1)《歲時漫談》,婁子匡著,第83頁。
b (2)《歲時漫談》,第83頁。
c (3)《歲時漫談》,第84頁。
d (4)《歲時漫談》,第85頁。
e (5)《風土與生活》,施翠峰著,第68頁。
f (6)《風土與生活》,第6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