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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守》67 5/15 309-31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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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獲致作「好消息」的宣揚者的資格
  • 守望台宣揚耶和華的王國-196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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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望台宣揚耶和華的王國-1967年
《守》67 5/15 309-311頁

獲致作「好消息」的宣揚者的資格

最近的「上帝自由之子」區務大會有許多寶貴的訓示是關乎基督徒的生活方式的。由於那些真正跟從耶穌基督的人像耶穌一樣把聖經的信息與他人分享,大會的節目遂以富於造就性的演講,有益的表演和切合實際的問答節目將注意力集中於傳道工作上。

《守望台》雜誌有許多讀者正準備親自參加宣揚上帝王國的好消息的工作。因為他們瞭解到這是上帝的旨意。(馬太福音24:14)如果你是這樣的人之一,你會特別關心在大會的星期日早上以問答方式討論的一個問題。當時講者問道:「一個人在研究聖經方面應該進步到怎樣程度,我們才應該邀請他出來和我們一同參加傳道工作呢?問題的答案如下:

「這並沒有硬性的規定。各人的情形有很大的不同。但是有若干基本的原則是我們應該謹記在心的。

「任何人都有自由向人談論他所相信的東西。當他的心受到他從上帝的道所聽到的東西所感動時,他也許會將這些東西與他人分享;這是可嘉的,例如馬太福音9:26說,當耶穌把一個少女復活之後,『這風聲傳遍了那地方。』當地的人對於所發生的事自然感到驚奇,他們於是把這件事傳給其他的人,雖然他們並不是耶穌的門徒。在較早的時候,有一次,耶穌在敘加的井旁向一個撒瑪利亞婦人作了見證之後,這婦人立刻進城向人談及他,結果許多撒瑪利亞人都信了耶穌。可是,據約翰福音4:18透露,當時她正與一個並非她丈夫的男人併居。顯然,為了證明她是耶穌的門徒,她必須改變她的生活方式,但是這並不能夠阻礙她把她所聽所聞告訴別人。在今日也一樣。

「可是,當你以耶和華見證人的身份邀請別人和你一同參加見證工作時,他會公開表明他是耶和華見證人的同工,因此情形就有點不同了。現在他要告訴別人他是以一個耶和華見證人的同工身份探訪他們,別人會把他視為耶和華見證人的一個典型。他有資格這樣行嗎?他的思想像一個耶和華見證人嗎?他相信耶和華見證人所教人的信仰嗎?他真的相信『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嗎?若然,即可說是很好,但是還需注意其他一些條件。——提摩太後書3:16。

「關於聖經的教訓他知道些什麼呢?若有人問他一個問題,他會根據基督教國各教會的道理抑或憑著聖經回答別人呢?(馬太福音7:21-23)雖然他可能在向人解釋聖經的教義方面沒有什麼經驗,可是至低限度,他了解和相信上帝的道的基本道理嗎?他應該相信;否則,他便沒有資格向別人自我介紹是耶和華見證人的同工。

這個問題還有另一方面也需要我們注意。為了有資格作上帝的道的教師,一個人的私生活必須與他所教的道理一致以免玷辱了他聲稱自己所代表的上帝。請翻開你的聖經看看羅馬書2:21,22,所說的話:『你既是教導別人,還不教導自己麼?你講說「不可偷竊,」自己還偷竊麼?你說「人不可姦淫,」自己還姦淫麼?你厭惡偶像,自己還偷竊廟中之物麼?』這段話是使徒保羅向一些自稱為律法的師傅的猶太人說的,他指出他們所過的生活必須與律法相符,然後才可以正當地代表它;否則,他們便沒有資格把它教導別人。

「這條原則同樣適用在屬靈的以色列的受膏餘民和那些與他們一同從事傳道工作的人身上。他們必須實踐聖經所提倡的誠實品質。(以弗所書4:25,28)關於通姦和淫亂,他們應該知道聖經怎樣說而過著與它一致的生活。(希伯來書13:4;馬太福音19:9)他們不應該是縱酒的人。(彼得前書4:3,4)他們無疑不應該參加任何偽宗教組織的活動。(啟示錄18:4;哥林多後書6:14-18)為了表明自己是基督耶穌的門徒——他是『不屬這世界』的——他們絕不能捲入這世界的政治漩渦裡。(約翰福音15:19)一個人需要相當時間去學習,相信和實踐這些知識,在他未如此行之前,請他出來以一個耶和華見證人的身份向人傳道是不對的。

「還有其他需要注意的就是:作為一個耶和華見證人,除了過著道德的生活,認識真理和正確地傳揚它之外還不夠。耶和華見證人同時經常聚集在一起研究聖經;這是我們的崇拜的一部份。所以,在我們未帶一個人出來傳道之前,他應該參加組織的聚會而和我們交往,不然的話,他能夠邀請那些想學習的人到什麼地方呢?如果他不肯參加聚會,他自不會鼓勵其他的人這樣行。但是聖經卻吩咐人這樣行;它敦促我們不要忽略我們上帝的殿。——尼希米記10:39;希伯來書10:24,25。

「一個不參加小組的聚會的人若填交一張傳道工作報告,這其實是什麼意思呢?他可能為了取悅那帶他出來傳道的人而這樣行。但是我們確知他這樣行是因為他感到自己是與組織同心的。並且希望成為其中的一分子嗎?我們確知他這樣行是因為他希望經常從事耶和華的工作嗎?當然,如果他想填交傳道工作報告且被包括在小組的報告內,而成為一個耶和華見證人,他應該藉著參加小組的聚會(如果他的身體和環境許可的話)與耶和華見證人交往和希望成為他們的一分子,除了過著清白道德的生活和認識基本的道理之外。」

四月份和十二月份的目標

聽完這個討論之後,另一個弟兄問道:「鑑於這點,我們對於每年在四月份和十二月份力求在傳道員的數目上達到新高峰一事的看法是否會和以往不同呢?」講者回答說:

「其實我剛才所說的話並沒有什麼資料是新的。你從《和平團結地傳道教人》這本小冊子的第16頁可以找到它。此外,第22頁在指出我們希望傳道工作會擴展是很合理的之後,它將那些在四月份和十二月份出來傳道的人稱為『與小組聯絡的新人。』它所論及的並不是一些沒有和我們交往的人而促請我們帶他們出來傳道。

「所以我們不會試圖帶一些沒有資格的人在四月和十二月出來傳道。但是我們應該不時停下來檢討一下我們的工作,既如在四月和十二月,看看有沒有人已具備充分資格出來傳道,若有的話,我們便需要幫助他們。因此,我們在某些月份在這方面作特別的努力;這會激勵我們各人記得我們正在裝備那些和我們研究聖經的人成為耶和華手下活躍的讚美者。(提摩太後書2:1,2)我們並非在其他的月份不邀請新人參加傳道;我們會這樣行。但我們會在一年中的某些月份特別努力如此行。當我們看見一個新人和我們一同活躍地事奉耶和華時,我們會多麼快樂!」

你又怎樣呢?你是王國好消息的一個宣揚者嗎?如果你希望成為耶穌基督的一個跟從者,傳播和宣揚王國的好消息,那麼,你便應該趁著現在還有時間,盡量努力裝備自己參加這種工作。——路加福音8:1;21:3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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