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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馬太福音 5:32
    聖經新世界譯本
    • 32 我倒告訴你們:無論誰跟妻子離婚,如果不是因為妻子淫亂*,就有可能導致妻子通姦;誰娶這個離婚的女人,就是通姦+。

  • 馬太福音 5:32
    聖經新世界譯本
    • 32 我倒告訴你們:要不是因為妻子淫亂+,凡同妻子離婚的,就可能導致她通姦+;誰娶這離了婚的婦人,也是通姦+。

  • 馬太福音 5:32
    和合本
    • 32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休妻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叫他作淫婦了;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

  • 馬太福音
    守望台出版物索引1986-2025
    • 5:32 《守》18.12 12;《洞悉上》 631, 895-896;《和合新世》 1530-1531;《守》93 8/15 5;《宣揚者》 177-178;《守》90 11/1 13, 15;《和平》 147

  • 馬太福音
    經文索引1956-1985
    • 5:32 w83 9/15 29; w80 7/15 30; w78 11/15 12; w75 2/15 127; w75 5/1 286; w75 7/1 415; w73 6/15 382; w72 5/1 286; li 235-6; w61 7/15 434-5; w57 11/1 171

  • 馬太福音
    耶和華見證人出版物檢索手冊——2019
    • 5:32

      《守望台》(研讀版)

      2018/12刊11-12頁

      《洞悉聖經》(上冊)631,895-896頁

      《守望台》

      1993/8/15刊5頁

      1990/11/1刊13-15頁

      《上帝王國的宣揚者》177-178頁

      《真正的和平安全》147頁

  • 馬太福音第5章注釋
    聖經新世界譯本(精讀本)
    • 5:32

      誰跟妻子離婚 見可10:12的注釋。

      淫亂 希臘語是por·neiʹa(波尼阿)。在聖經裡,這個詞用來統稱某些受上帝禁止的性行為,包括通姦、賣淫、未婚的人之間的性行為、同性戀以及獸交。(另見詞語解釋)

      就有可能導致妻子通姦 有些譯本把這句話譯作「就是使她犯通姦罪」或「就是使她犯姦淫」。其實,做妻子的不會只是因為離了婚就成為通姦的人,但這種情況可能會導致她犯通姦罪。如果丈夫跟妻子離婚,而理由不是淫亂(希臘語por·neiʹa),就可能將她置於通姦這種危險的境地,因為她在這種情況下跟別人發生性關係就是通姦。按照聖經的標準,除非跟她離婚的丈夫跟別人發生了性關係或者去世了,否則她就沒有再婚的自由。對基督徒男子來說,如果妻子要跟他離婚而理由不是淫亂,同樣的標準也適用。

      離婚的女人 指不是因為「淫亂」(希臘語por·neiʹa;另見本節經文的注釋:淫亂)而離婚的女人。從耶穌在馬可福音10:12(另見注釋)說的話可以看出,無論想要離婚的是丈夫還是妻子,這個標準都適用。耶穌清楚指出,如果離婚的理由不是淫亂,夫妻任何一方再次結婚都是通姦。一個單身的人跟在這種情況下離婚的人結婚,也算通姦。(太19:9;路16:18;羅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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