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往知来看宗教
第18部分:公元15世纪以降——‘基督徒’与‘异教徒’相遇
“宗教是在心里的,不是在膝上。”——杰罗尔德(D. W. Jerrold),19世纪英国剧作家
传道活动是早期基督教的一个显著标志。这项活动与耶稣所下的命令完全一致,因为他吩咐人要使“万民作[他]的门徒”,并且“直到地极”为他作见证。——马太福音28:19,20;使徒行传1:8。
公元15世纪,基督教国展开一项在使“异教徒”归信基督教的全球运动。在那时之前,这些“异教徒”一向信奉怎样的宗教?他们后来归信“基督教”是否出自真心,抑或仅是在表面上向基督下跪而已?
在非洲撒哈拉沙漠之南,据估计约有700个种族。最初,每个种族各自有自己的部落宗教,然而这些宗教之间有许多相似之处,从而表明它们其实有一个共同的起源。在澳洲、南北美洲及太平洋的岛屿均可找到许多土著宗教。
大部分人相信有一位至高的神,但多神的观念使他们相信还有许多能力较低的神——诸如家神、族神或部落的神。对阿兹特克人的宗教所作的一项研究列出60多个彼此有别而又互相关连的神祇的名字。
在非洲和南北美洲,崇拜最“原始”的宗教的人相信有一位超自然的人物,称为诡诈者(Trickster)。有时他被描述为宇宙的创造者,有时则被人视为受造万物的重新安排者。虽然他不一定怀有恶意,但他总是被视为狡猾、诡诈和好色。北美洲纳瓦霍族的印第安人说他规定人要死亡;奥格拉拉的拉科塔族印第安人则认为他是个堕落的天使,曾应许第一对人类在别处可享有较佳的生活,结果令他们被逐出乐园。《宗教百科全书》说诡诈者思想在“创世的故事”中出现,扮演一个“与创造万物的神灵”对抗的角色。
有些土著宗教像巴比伦和埃及一样提倡一个三位一体的神。《爱斯基摩人》一书说天空之神、海洋之神和月亮之神结合成为一个三位一体的神,“爱斯基摩人的环境中差不多所有事物均受这位三合一神所控制”。
人类——“灵性不灭”
西澳洲大学的伯恩特(Ronald M. Berndt)告诉我们,澳洲的土著相信生命“在人死后继续循环不息,从肉体生命转为完全的灵体生命,然后在适当时候再投生为血肉之躯”。这意味到“人类是灵性不灭的”。
若干非洲部落相信普通人死后变成鬼魂,显赫的人物则成为祖先之灵;他们被视为社区里的隐形领袖而继续受人尊崇,甚至向之祈求。美拉尼西亚族的马努斯人相信一个男子的鬼魂或他的一位男性亲属的鬼魂会继续监管他的家庭。
有些美洲印第安人认为灵魂的数目是有限制的,因此他们“在灵魂转世时必须轮流,首先投生为人,然后投生为幽灵或动物。”《宗教百科全书》解释说:“一个人的死亡为魂带来解脱,使之可以投生为动物或幽灵,反过来亦然;这种把人类、动物和幽灵串连起来的关系构成了一种互相倚赖的循环。”
因此,令早期探险家颇感惊讶的是,他们发现在爱斯基摩人当中,父母对儿女疏于管教,甚至称自己的儿女为“母亲”或“祖父”。作家伯奇(Ernest S. Burch, Jr.)解释这是由于爱斯基摩人惯于以亲属的名字为孩子取名(表示孩子是该亲属转世投生),故此一位爱斯基摩人父亲自然“对于惩罚自己的祖母这个念头望而却步,即使她现已投生为他的儿子”。
有些北美洲印第安部落将“来生”描述为一个欢乐的猎场,人和动物死后才会到这个地方去。在那里他们会与所爱的亲者重聚,但也会碰见从前的仇人。有些印第安人把敌人杀死后剥去后者的头皮,看来他们相信这样做会阻止敌人进入灵界。
在各种土著宗教当中,认为人死后会以某种形式继续生存的信仰十分流行,这是否足以证明基督教国声称人有个不死灵魂的观念是正确的呢?绝不然。纯真的宗教在伊甸园里开始时,上帝绝没有说人死后会继续生存;他所提出的乃是与死亡相反的永生希望。虽然许多人认为死亡是通往较佳生活的门户,但这个主张其实是由撒但所始创的,后来由巴比伦加以提倡。
属人的需要抑或属灵的关注?
土著宗教倾向于着重个人的安全或社区的福利。因此,伯恩特论及早期澳洲土人的宗教说:“[它]反映出人们在日常生活对各事的关注。宗教的焦点落在社会各种关系、人类存亡的危机以及与生存有实际关系的事项上。”
泛灵论、拜物教和萨满教都是为了应付人类这些需要而产生的崇拜形式,它们以各种不同的组合在不同的社会中出现,人们也以不同的强度从事这种崇拜。
泛灵论(Animism)认为各种物件,如植物和石头,甚至自然现象如雷雨和地震,都具有知觉、生命和灵魂。泛灵论所含有的另一个观念是,脱离了肉体的灵魂会继续存在,并且对活人操有或善或恶的影响。
拜物教(Fetishism)来自一个葡萄牙字,这个字有时用来描述一些被认为具有超自然力量,能为它们的拥有者带来保护或帮助的物件。因此,葡萄牙的探险家们发现北非人在他们的崇拜中采用一些小饰品和护身符时,他们便以这个字来称呼这些物件。拜物教跟偶像崇拜有密切关系,并且具有多种形式。例如,有些美洲印第安人认为羽毛具有超自然力量,并视之为能将祷告或信息“传递”到天上去的有效工具。
萨满教(Shamanism)来自一个通古斯·满族字,意思是“知道的人”。萨满教以萨满(shaman)为中心,而萨满则是一个据称能医百病及与灵界沟通的人。巫师、神医、术士——无论你怎样称呼他们——均声称能够确保人的健康及恢复人的生育能力。治疗方法可能需要病人,正如南美洲若干森林部落所为一般,在嘴唇、鼻孔或耳垂上穿个孔,或者要你把身体髹上颜色或戴某些装饰品。也许巫医会吩咐你使用兴奋剂和麻醉剂,例如烟草和古柯叶。
由于土著宗教在教义方面颇简陋,它们无法把关于造物主的确切知识传授给人。再者,这些宗教将人类的需要提升到上帝的权益之先,这些宗教剥夺了上帝应享的地位。随着基督教国发起现代的传道运动,所产生的问题是:“‘基督徒’能否使‘异教徒’的心更亲近上帝?”
公元15世纪,西班牙和葡萄牙展开一项探险和扩张殖民地的计划。每逢这些天主教势力发现了新土地,教会便着手改变当地居民的信仰以帮助他们接受新的“基督教”政府。罗马教皇下令把在非洲和亚洲传道的权利授予葡萄牙。发现了美洲之后,教皇保禄亚历山大六世在大西洋中央划出一条假想的界线,将西部的传道权利授予西班牙,东部则归给葡萄牙。
与此同时,基督新教徒忙于巩固自己的势力与天主教对抗,以致无暇帮助别人归信他们的宗教,而基督新教的改革家亦没有要求基督新教徒作出这种努力。路得和梅兰希顿看来相信世界末日已迫近眉睫,要打动“异教徒”的心已为时太晚了。
然而,在公元17世纪期间,一场称为虔敬主义的基督新教运动展开了。这是基督新教改革运动的副产品,它强调个人的宗教经历而非拘泥于形式,并且大力鼓励人阅读圣经和负起宗教义务。正如一位作家所描述,“这场运动看出人类亟需基督的福音”,结果在公元18世纪末期帮助基督新教登上传教活动之“船”。
在1500年,自称是基督徒的人占世界人口五分之一,到1800年,人数增至约占世界人口四分之一,1900年更增至约占三分之一。当时全球已有三分之一的人口是“基督徒”!
他们真的使人成为基督的门徒吗?
在土著宗教中所能找到的点滴真理往往被许多巴比伦的谬误成分所抵消,但在叛道的基督教中情形也是如此。既然有这种共通的宗教传统,“异教徒”要成为“基督徒”当然不会是件难事了。《世界各民族的神话》一书说:“在仪式和象征物方面,马雅族人与基督教有如许令人惊讶的相似,其他地区的人均无法望其项背。”尊崇十字架以及其他相似的仪式“使人易于改变宗教而不致引起什么磨擦”。
非洲人——约有450年的时间经常被“基督徒”劫持到新世界贩卖为奴——也在改变宗教方面没有“引起什么磨擦”。既然“基督徒”崇拜死去的欧洲诸圣,有谁可以责难“归信基督教的异教徒”崇拜祖先之灵呢?故此,《宗教百科全书》指出:“巫毒教……,一种融汇了西非各宗教、巫术、基督教以及民间传说的综合信仰,……已成为许多海地人的真正信仰,包括自认信奉天主教的人在内。”
《基督教世界布道简明辞典》承认拉丁美洲人和菲律宾人只是在表面上归信基督教而已,“今日在这些地区里,基督教充满了迷信和无知。”至于阿兹特克人、马雅人和印加人,“‘改变宗教’仅意味到在他们对众神的崇拜中增添多一位神而已。”
关于加纳和象牙海岸的阿坎人,皮博迪自然历史博物馆的吉尔伯特(Michelle Gilbert)说:“传统宗教继续流行,因为对许多人来说,它是最有效验而使世界具有意义的信仰制度。”
津巴布韦大学的鲍迪伦(M. F. C. Bourdillon)谈及在绍纳人的信仰当中“宗教的变通性”,他解释说:“不同类型的基督教,连同各种传统崇拜,形成了多项不同的宗教反应,可让各人按自己当时的需要而作出选择。”
倘若“归信基督教的异教徒”以虚有其表、无知、迷信及多神崇拜为特色,倘若他们觉得传统宗教比基督教更有效验,倘若他们认为宗教纯粹是为了方便人而设的,因而容许人按环境随意改变自己的信仰,那么,你会说基督教国真的有使人成为基督的门徒吗?
若不是基督的门徒,那末是什么?
诚然,基督教国的传教士曾为未受过教育的人设立了许多学校,他们也开办医院医治患病的人。至若干程度,他们也教人尊重圣经及其原则。
可是,“异教徒”有获得来自上帝话语的固体灵粮吗?抑或他们仅是获得叛道的基督教所遗下的碎屑?他们已放弃了“异教徒”的信仰和习惯?抑或仅是用“基督教”的衣服将其包住吗?简而言之,基督教国的传教士有使人真心相信上帝吗?抑或只是强使“异教徒”在“基督教”的祭坛前屈膝下拜?
归信叛道的基督教的人除了要负以前无知的罪责之外,还须负起归信伪善的基督教所带来的罪过,因此他们的罪责其实加倍。由于这缘故,耶稣的话对基督教国十分适用:“你们走遍海洋陆地,勾引一个人入教,然后使他成为比你们更加倍配受毁灭的惩罚。”——马太福音23:15,《菲利普斯译本》。
基督教国在使人作基督门徒的工作上显然失败了。那么,基督教国在应付世界改变方面是否较为成功呢?在下期《儆醒!》中,题名为“基督教国力图应付世界转变”的文章会回答这个问题。
[第29页的图片]
这些真正的基督徒海外传道员在多米尼加共和国打动人的心,而非仅是迫使人屈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