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希望成為職業哥爾夫球手
《警醒!》駐日本通信員筆錄
我首次作哥爾夫球戲是在二十歲的時候。那時我和兄長同去哥爾夫球場,只是想玩玩而已。我仍然記得初次擊球的情景。那球美妙地飛向右面。不管我怎麼努力嘗試,它仍然飛往同一方向——向右。他們將向右轉的球稱為「斜球」,向左轉的稱為「鉤球。」
不久之後,我有機會在電視看到一場職業球賽。這時我初次知道有人可以藉此為生和有所謂職業哥爾夫球手。我立即決定以此為目標,希望有一天我能夠成為職業哥爾夫球手。在我那年青的腦海覺得沒有什麼事比以這種奇妙的遊戲作為職業更偉大。
父親希望我進入大學,畢業後過著普通人的生活,將哥爾夫球僅視為消遣。可是我已作了決定。儘管父親提出反對,我堅要進入職業哥爾夫球的世界中。我的父母很有理由擔心一個年僅二十的兒子能否以玩球為生。當然,我懷著樂觀得多的展望。
實行我的決定
我的第一步行動是在哥爾夫練習場找一份職業,日薪僅有美金七角,但在工作時間可以練習,倘若沒有客人光顧的話。可是我發現那裡時常有客,而且是經驗有素的球員,以致我躊躇不敢在他們面前練習。因此我遂在晚上利用天橋的燈光在人散後練習。既然我沒有教練,於是買些學習哥爾夫球的書來自行研讀和練習。一棒在手使我感覺莫大的振奮。擊入一球更令我多麼大喜過望!
兩、三甚至四年過去了,正如一句日本俗語說,「哥爾夫球伴我晨夕。」我進步甚速,可是要達到職業球員的水準卻比我想像更難。在精神和技術上我均遭遇障礙。哥爾夫球許多時很像日常生活——其中有喜有悲,有冒險和挫折,忍耐和緊張。若要成功便需有強烈的求勝之心,而我卻沒有。我在「輕打地區」所表現的技術特別軟弱。
且舉一個例。在「長球洞」(5棒數)上我第二次擊出時球停在離球杯十五吋處。我非常高興,因為只要輕輕一擊我便能將球擊進杯中了。由於習慣輕擊,我僅是「輕輕一碰」可是那球卻過杯不入而停在一碼以外。只有哥爾夫球員才能體會到我的挫折與憤怒。我第二次出擊也失敗了。在500碼的距離我兩次都打得很準,但在十五吋的距離我都打了三次還未能將球擊進杯中。在我前往另一個「開球區域」時,你猜猜我做了些什麼?我用球棒擊打一株樹,好像它做錯了什麼似的。
需要更強的推動力
「你需要一顆更勇敢的心,意即要有更強的推動力,」一位先進向我提出勸告。「你應該更熱衷於名譽、地位、金錢。你要深懂世情。甘苦備嘗會使你長大成人」他繼續說。此外,他也鼓勵我向自己的比賽打賭以求養成「勝利的精神」。
現在我開始意識到若要達到成為職業哥爾夫球手的目標便需要在思想上作一番劇烈的改變。誠然,我花在培養技術上的歲月是快樂的,但是現在若要登龍成為「職業球手」就必需養成自私的慾望,利用別人的失敗以達到目標。我若要以此為「職業」就必須如此行。我要與對手打賭,為自己爭取金錢名譽。我開始認為這種想法是對的,是自然的。何必向對手表示友愛呢?我於是向名譽、地位、金錢之途邁進。
一個人的環境和交往竟能對人的思想有這麼大的影響,豈不令人驚異嗎?我逐漸向一般職業哥爾夫球手看齊。此外,我還要為老年打算。我想,現在趁青年,正是謀求一個安定前途的時候。發財的念頭像毒癌一樣展延到我生活的每一方面。哥爾夫不再是一種娛樂了,它僅是達到目的底手段而已。
內心的交戰
現在有一件奇事發生了。在1967年五月一位女子前來我家探訪。通常日間這個時候我還在樓上,但那天我卻在樓下閱報。由於聽到母說和來客在談話,我出去門前看看她。我做夢也想不到這件事竟會在我生活上發生這麼深長的影響。她是一位耶和華見證人。
三日後那位女士再來探訪。我欣然接受她所提議的家庭聖經研究。為什麼我要在行將達到目標的時候這樣行呢?我在開始玩哥爾夫球時的確充滿喜樂,但現在球術雖大有進步,心靈卻十分空虛。我的志願看來很沒有意義。我無法了解這種內心的交戰,可是我現在希望將生活方式徹底改變一下。於是我遂把握機會學習聖經。
我所讀到的第一份《儆醒!》雜誌(1967年四月八日刊,日文版)是一份特刊,標題是「何以上帝容許罪惡存留?」在此之前我從未想到有上帝存在,可是該篇文章解釋上帝造人賦予自由的意志。我也獲悉亞當的被造是在公元前4026年。這使我留下極深的印象。何以故呢?因為到1970年代的中期人類便會在地上生存了6,000年——人類歷史的高潮已近在咫尺了!但最重要的是,耶和華見證人經常來我家探訪而不帶有任何自私的動機,這使我大受感動。
我決心經常研究,並且盡量抽時問參加他們的敘會。我研究聖經的興趣日漸增加。但以理的預言及其應驗尤其引人入勝。我真正獲得一些關於偉大的造物主耶和華上帝的知識,可是我必須承認這僅是頭腦的知識而已。它們還未推動我開始以我的一生做些有意義的事。
轉捩點
在我研究聖經的第五個月(九月),職業哥爾夫球員的考試時間來到了。這正是我長年累月地練習所爭取的目標。第一回合我永不能忘。它需要在後半場打出標準棒數。從第十一至十五洞我己打出標準捧數,可是在第十六洞的一碼「斜右線輕擊」上我敗於「保基」——比標準棒數多一打。由於一種莫名其妙的理由,我仍然保持冷靜。然後到第十七洞。我第二次從終打地區的中央出擊,但球杯卻在遠處斜坡的一端。我無法了解自己在這種距離上能如此奮勇擊球。那球滾上去轉個窩,優美地落在杯上。我獲得了「伯蒂」——比標準棒數少一打!然後在第十八洞我打出標準棒數而合格成為職業球員。
這是多大的喜樂!我回家報告成功時,父親拍掌歡呼。他眼中含淚。他向來擔心我的前途,但現在他的兒子已在哥爾夫球上成功了。家人、親戚、朋友都來向我道賀。看來我的幸福正如日中天。
可是在這個時候,聖經的知識終於進入我的心中而向我的生活方式挑戰。我開始意識到耶和華要人行走的道路與我所跟從的途徑恰好相反。上帝的道勸諭我們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是,並且說「貪財是萬惡之根。」(提摩太前書6:6-10)聖經告訴我們要事奉上帝,但我卻追求名譽和人們的敬仰。
聖經也說我們不應該效法世人。我豈不是與此背道而馳嗎?職業哥爾夫球的世界充滿了賭博和競爭。出擊失敗帶來惱怒;但對手失敗卻帶來欣慰和喜樂。這豈不是醜惡的想法嗎?我所行的道路與上帝和聖經所規定的途徑恰好相反,正如進化論與創造論正好相反一般。
在這件事上並沒有妥協的餘地。我必須者所取捨。可是,捨棄職業哥爾夫球嗎?我怎能這樣行呢?上帝的真理嗎?我一樣無法捨棄。但上帝的道路提出永生的酬報,而我的確熱愛生命。若與上帝寶貴的真理之道相較,職業哥爾夫球本應該不成問題。然而此時職業哥爾夫球仍在我心中佔一半地位。於是我決定減少用在職業哥爾夫球上的時間和精神,並加多時間努力研讀聖經。
從這時起,我的觀點似乎逐日逐週地改變。看來增加研讀的結果使耶和華的靈指引各事。雖然我仍喜歡哥爾夫球,但它已不再是我的生活方式了。在1968年三月的一個環務大會中我與見證人的交往使我留下無法以言語形容的印象。這印象如此有力,以致我立刻從大會禮堂致電話給哥爾夫球俱樂部,宣布我不再作職業哥爾夫球員了。下一個月我找到一份新職業,使我能夠參加見證人既有的敘會。這些敘會確能令人增強信心和喜樂。我本應該早些開始才對。
當然,從我的經驗看來,辭去職業哥爾夫球員的資格並不比獲得資格容易。父親再加反對,他無疑有不悅的理由。我曾不顧他反對而停止讀大學,現在取得職業球員身分之後尚不夠六個月我又不幹了。在他看來多麼可惱。我必須承認,他曾經試圖做個好父親。可是我一再令他憂慮和痛心。使我有勇氣的希望便是這種情形僅是暫時的,因為我只求藉著對上帝及他的真理保持忠貞,我的父母也許會認識這種生活方式而與我一同獲得永遠的喜樂。
現在我很高興有權利成為全時間的傳道員。身為耶和華見證人之一,我每月最低限度用150小時從事傳道工作,與所有人分享聖經令人滿足的真理及予人希望的訊息。在以往兩年我已擺脫了哥爾夫球職業所帶來的挫折感。我已經知道按上帝形象造成的人類,若要獲得滿足和喜樂,就必須在生活上與上帝的旨意一致。我但願有更多男女和青年能體會這項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