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對我們有甚麽要求?
“我們遵守上帝的誡命,就是愛他了;況且他的誡命並不是重擔。”——約翰一書5:3。
1,2.人希望所作的崇拜蒙上帝悦納,就得符合上帝的要求。為甚麽這件事不應該令我們覺得出奇?
“我很滿意我的宗教!”我們不是常常聽見人這樣説嗎?其實問題應該是:“上帝滿意我的宗教嗎?”不錯,上帝定下了若干要求;人希望所作的崇拜蒙上帝悦納,就得符合上帝的要求。這應當令我們覺得出奇嗎?不應該。舉個例:假如你有一所美輪美奐的房子,你最近花了一大筆錢把它重新整修,你會隨便讓人入住嗎?當然不會!任何準備入住的房客都必須符合你的要求才行。
2 類似的是,耶和華創造了地球作為人類的家園。在他的王國治下,地球不久就會“重新整修”,變成一個美不勝收的樂園。耶和華一定會成就這件事。他已經付出重大代價,賜下他的獨生兒子,使這件事得以成就。上帝無疑定下了要求,凡準備入住這個地上樂園的人,都必須符合他的要求才行!——詩篇115:16;馬太福音6:9,10;約翰福音3:16。
3.所羅門怎樣把上帝對我們的期望總結起來?
3 我們怎麽知道上帝的要求是甚麽呢?耶和華曾靈示智慧的所羅門王,把他對我們的期望總括起來。所羅門回想自己追求過的一切事——包括積蓄金銀、大興土木、鑽研音樂、沉迷愛情——然後省悟過來,説:“這些事都已聽見了,總意就是:敬畏上帝,謹守他的誡命,這是人所當盡的本分。”——傳道書12:13
“他的誡命並不是重擔”
4-6.(甲)譯作“重擔”的希臘詞語,字面上的意思是甚麽?(乙)為甚麽我們可以説,上帝的誡命絶不是重擔?
4 “謹守他的誡命。”基本説來,這就是上帝對我們的期望。上帝是不是要求過高呢?絶不是。關於上帝的誡命,也就是他的要求,約翰指出一件事實,叫我們大感安慰。他寫道:“我們遵守上帝的誡命,就是愛他了;況且他的誡命並不是重擔。”——約翰一書5:3。
5 這裏翻做“重擔”的希臘詞語,字面的意思是“沉重”。這個字詞可以用來指一個難以滿足的要求,或難以符合的條件。馬太福音23:4把這個字詞用來描述抄經士和法利賽派加給人的“沉重 擔子”——種種人為的規條和傳統。你明白年紀老邁的使徒約翰想表達甚麽意思嗎?上帝的誡命並不是沉重的擔子,也不是我們難以遵行的。(請參閲申命記30:11。)剛相反,只要我們愛上帝,符合上帝的要求對我們來説就是樂事。我們看出這是個難得的機會,讓我們把自己對耶和華的摯愛表明出來。
6 可是,我們要表明對上帝的愛,就得清楚知道上帝對我們有甚麽期望。現在,讓我們考慮一下上帝的五點要求。我們探討這幾點要求的時候,要把約翰的話緊記在心:‘上帝的誡命並不是重擔。’
吸收上帝的知識
7.我們能不能得救在乎甚麽?
7 第一點要求是:要不斷吸收知識、認識上帝。請讀讀耶穌在約翰福音第17章所説的話。這番話是耶穌在世最後一晚説的。當晚耶穌跟使徒暢談了很久,為要裝備使徒面對他將要離世的事實。耶穌很關心使徒的未來——永遠 的未來。他舉目望天,為使徒禱告。我們在第3節讀到:“他們不斷吸收知識,認識你這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就可以有永遠的生命。”不錯,使徒能不能得救,全在乎他們有沒有“不斷吸收知識”,認識上帝和基督。這一點對我們也適用。我們一定要吸收這種知識才能得救。
8.“吸收知識”、認識上帝,是甚麽意思?
8 可是,“不斷吸收知識”、認識上帝,是甚麽意思呢?在這裏,翻做“不斷吸收知識”的希臘字詞,意思是“了解、明白”或“完全清楚”。請也留意,“不斷吸收 知識”這句話暗示,過程是持續不斷的。所以,要不斷吸收知識、認識上帝,意思就是要了解上帝——不是表面了解,而是深入了解——要成為上帝的知己朋友。我們跟上帝有親密的友誼,對他的認識就會不斷加深。這個過程可以持續不斷,直到永遠,因為我們永不可能完全徹底了解耶和華。——羅馬書11:33。
9.關於耶和華,我們能够從創造之書獲知甚麽事?
9 我們怎樣吸收知識、認識上帝呢?有兩本 書可以幫助我們。第一本我們大可以稱為創造之書。我們從耶和華所創造的東西,不管生物非生物,都可以窺見上帝的品格特質。(羅馬書1:20)請考慮幾個例子。氣勢磅礴的瀑布,聲如雷鳴;風暴吹襲下,驚濤拍岸;明淨的夜空,舉目繁星密布——這不是教我們認識到,耶和華是一位“大能大力”的上帝嗎?(以賽亞書40:26)小狗追逐自己的尾巴,小貓把玩毛線球,小孩子看見就格格發笑——這不是説明,“快樂的上帝”耶和華富於幽默感嗎?(提摩太前書1:11)嘗到一頓美味佳肴,聞到一陣原野花香,看見一隻色彩斑斕的蝴蝶,聽見鳥兒在春天啾啾歌唱,感受到親人熱烈擁抱——這不是叫我們看出,我們的創造者是一位仁愛的上帝,很想我們享受生命的樂趣嗎?——約翰一書4:8。
10,11.(甲)關於耶和華和他的旨意,有些甚麽事是我們無法從創造之書獲知的?(乙)甚麽問題的答案是惟獨從聖經才能獲知的?
10 可是,我們如果只靠觀察創造之書去認識耶和華,所知實在很有限。比如説,上帝的名字是甚麽?他為甚麽創造地球,要人在地上生活?上帝為甚麽容許罪惡存在?我們的未來會怎樣?要知道這些問題的答案,就必須查閲另一本透露上帝知識的書才行。這本書就是聖經。在聖經裏,耶和華把關於他自己的資料如實披露,讓我們知道他的名字、品格、旨意。這些資料是我們決不能從别處得到的。——出埃及記34:6,7;詩篇83:18;阿摩司書3:7。
11 在聖經裏,耶和華也把其他人物的重要資料透露出來。這些人物是我們必須認識的。比如説,耶穌基督是誰?他在成就耶和華的旨意方面擔任甚麽角色?(使徒行傳4:12)魔鬼撒但是誰?他用甚麽方法迷惑人?我們怎樣才能避免受他迷惑?(彼得前書5:8)這些生死攸關的問題,只有聖經才能提供答案。
12.你會怎樣解釋,吸收知識、認識上帝和他的旨意,何以絶不是重擔?
12 吸收上帝和他旨意的這些知識是個重擔嗎?絶不是!你起初認識上帝的名字是耶和華,知道他的王國將要把地球重建成樂園,知道他為我們的罪捐棄了愛子作為贖價,還有其他許許多多寶貴的真理,你還記得自己當時有甚麽感覺嗎?不是像揭開了無知的面紗,首次清清楚楚看見景物那樣嗎?吸收知識、認識上帝,絶不是重擔,而是樂事!——詩篇1:1-3;119:97。
符合上帝的標準
13,14.(甲)隨着我們吸收知識、逐漸認識上帝,我們需要在自己的生活上作出甚麽改變?(乙)上帝要求我們戒絶甚麽不潔的行為?
13 隨着我們不斷吸收知識,對上帝認識越深,我們就會看出自己需要在生活上作出若干改變。這帶出上帝的第二點要求:要符合上帝的標準,持守正確的品行,接受他的真理。真理是甚麽呢?上帝真的在乎我們做甚麽、信甚麽嗎?今天很多人顯然認為上帝並不在乎。1995年,英國聖公會發表了一份報告,建議不應該把未婚同居視為罪。一名主教聲稱:“‘苟合同居’這個説法只是羞辱人,對人毫無益處。”
14 “苟合同居”果真不再是罪嗎?耶和華毫不含糊地告訴我們,他對這種行為有甚麽感覺。他的話語聖經説:“在所有人當中,婚姻都應該是可尊重的,婚床也應該毫無污穢,因為上帝會審判淫亂和通姦的人。”(希伯來書13:4)婚前性關係在放任隨便的教士教友看來也許不是罪,但在上帝眼中卻是嚴重的罪!通姦、亂倫、同性戀也是嚴重的罪。(利未記18:6;哥林多前書6:9,10)上帝要求我們棄絶這一切他視為不潔的惡行。
15.上帝的要求怎樣牽涉到我們處世待人的方式和我們的信仰?
15 可是,只是棄絶上帝視為有罪的惡行還不够。上帝也要求我們留意待人處世的方式。在家庭方面,他期望夫婦互愛互重,相敬如賓。做父母的要克盡厥職,照料兒女在物質、靈性、感情上的需要。他也吩咐兒女要服從父母。(箴言22:6;歌羅西書3:18-21)我們的信仰又怎樣?耶和華上帝要我們避開一切謬誤的信仰和習俗。這些信仰和習俗源於偽宗教,是跟聖經清晰的教訓背道而馳的。——申命記18:9-13;哥林多後書6:14-17。
16.請解釋符合上帝就正當行為所定的標準和接受他的真理,何以絶不是重擔。
16 要符合上帝的標準,持守正確的品行和接受他的真理是個重擔嗎?我們只要想想這樣做有甚麽益處,就知道不是重擔了。夫婦彼此相愛,互相信任,享有美滿的婚姻,而不是因配偶不忠而鬧婚變;兒女得到家庭温暖,感覺父母關懷愛護,而不是沒有人愛,沒有人理會,自覺一文不值;人享有無虧的良心,健康的身體,而不是滿心内疚,飽受愛滋病或其他性傳染病煎熬。的確,耶和華的要求絶不會奪去我們的生活樂趣!——申命記10:12,13。
要尊重生命和血
17.耶和華對生命和血有甚麽看法?
17 你在生活上逐漸達到上帝的標準,就自然會體會到生命多麽可貴。我們現在來探討一下上帝的第三點要求:我們必須尊重生命和血。在耶和華看來,生命是神聖的。上帝既是生命之源,自然有這個看法。(詩篇36:9)就算是母腹中還沒有出生的胎兒,在耶和華看來,這個小生命也是寶貴的!(出埃及記21:22,23)血代表生命。所以在上帝眼中,血也是神聖的。(利未記17:14)既然這樣,上帝期望我們對生命和血跟他有同一的看法,自然不是甚麽出奇的事。
18.鑑於耶和華對生命和血的看法,我們必須怎樣做?
18 我們怎樣才能符合這點要求,表明我們真正尊重生命和血呢?身為基督徒,我們不會但求刺激就讓生命冒不必要的危險。我們會時刻留意安全,盡量避免讓自己的汽車和家居發生意外。(申命記22:8)我們不吸煙,不嚼檳榔,不吸毒,絶不為了尋開心而吸食可以使人上癮的麻醉藥或迷幻藥。(哥林多後書7:1)我們聽從上帝的吩咐“禁戒血”,不管怎樣也不把别人的血輸進體内。(使徒行傳15:28,29)我們雖然珍惜生命,卻不會為了挽救目前的生命而違反上帝的律法,以致危害得永遠 生命的希望!——馬太福音16:25。
19.請解釋尊重生命和血可以怎樣使我們得益。
19 把生命和血視為神聖是個重擔嗎?絶不是!試想想,不用因吸煙而引致肺癌,是不是重擔呢?不用因吸毒上癮而損害身體頭腦,是不是重擔呢?不用因輸血而染上愛滋病、肝炎或其他疾病,是不是重擔呢?顯然,避開這些有害的惡習對我們有莫大造益。——以賽亞書48:17。
20.一個家庭怎樣由於對生命懷有上帝的看法而得益?
20 請考慮一個事例。十幾年前,有一個見證人女子懷孕三個半月。一天晚上,她突然出血,於是匆匆送進了醫院。醫生檢查過她之後,這個女子聽到醫生對一位護士説要給她人工流産。女子清楚知道耶和華對還沒有出生的生命有甚麽看法。她堅決拒絶墮胎,告訴醫生説:“只要胎兒還活着,我就要留住他!”雖然這個女子還得忍受不時出血之苦,幾個月後,她就早産生下了一個健康活潑的男孩子。男孩子今年17歲了。女子説:“我們把事情的始末全部告訴兒子,他説很慶幸自己沒有給人扔進垃圾箱裏。他知道自己今天還活着,全因為我們事奉耶和華的緣故!”顯然,這家人絶不覺得對生命有上帝的看法是個重擔!
跟耶和華手下組織起來的子民聯絡交往
21,22.(甲)耶和華期望我們跟誰一起事奉他?(乙)我們可以怎樣辨明上帝的組織?
21 我們不是孤軍作戰,獨力在生活上作出改變,以求符合上帝的標準。耶和華在地上有他的子民,他期望我們跟這群人一起事奉他。這件事把我們帶到上帝的第四點要求:要跟蒙耶和華聖靈指引的組織一起事奉他。
22 可是,我們怎樣才能辨明上帝的組織呢?根據聖經所定的標準,他們應該真心彼此相愛,深深尊重聖經,榮耀上帝的名,傳講上帝的王國,不屬於這個邪惡的世界。(馬太福音6:9;24:14;約翰福音13:34,35;17:16,17)地上只有一個宗教組織符合純真基督教的所有這些特徵。這個組織就是:耶和華見證人!
23,24.我們可以怎樣用喻例説明,跟耶和華組織起來的子民一起事奉他絶不是重擔?
23 跟耶和華的組織一起事奉上帝是個重擔嗎?絶不是!剛相反,我們非常慶幸能够有這麽多基督徒弟兄姊妹,受到這個普世大家庭的愛護和支持!(彼得前書2:17)請想想,假設你遭遇海難,在水裏漂浮,掙扎求存。你覺得快支持不住了,突然,有一隻手從救生艇上伸到你面前。原來還有其他生還的人!在救生艇上,你和其他人輪流拿起槳,奮力划向岸邊,沿途救起生還的人。
24 我們豈不是處於類似的情況嗎?我們已經獲救,從這個邪惡世界波濤洶湧的“水裏”上了耶和華的地上組織這艘“救生艇”。在救生艇上,我們並肩奮力,齊心一意划向正義新世界的“岸邊”。如果我們在途中被生活壓力弄得精疲力盡,我們多麽慶幸有真正的基督徒同伴給我們所需的協助和安慰!——箴言17:17。
25.(甲)對於那些仍然在這個邪惡世界的“水裏”的人,我們負有甚麽義務?(乙)下一篇文章會討論上帝的甚麽要求?
25 有許多心地誠實的人至今還在“水裏”,這些人又怎樣?對於這些人,我們豈不是有義務要幫助他們進入耶和華的組織嗎?(提摩太前書2:3,4)他們需要幫助才能認識上帝的要求。這帶出最後一點,上帝的第五點要求:要忠貞不渝地宣揚上帝的王國。至於這點要求牽涉到甚麽,下一篇文章會詳細討論。
你記得嗎?
◻ 為甚麽上帝的誡命並不是重擔?
◻ 我們怎樣吸收知識、認識上帝?
◻ 我們符合上帝就正當行為所定的標準以及接受他的真理,何以並不是重擔?
◻ 鑑於上帝對生命和血的看法,我們必須怎樣做?
◻ 上帝期望我們跟甚麽人一起事奉他?我們可以怎樣辨明這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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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能够從創造之書和聖經認識耶和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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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ocodile: By courtesy of Australian International Public Relations; bear: Safari-Zoo of Ramat-Gan, Tel Av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