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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十餘歲結婚——是快樂抑或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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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醒!1984年
《警》84 11/8 10-13頁

十餘歲結婚——是快樂抑或痛苦?

婚禮美麗極了。19歲的英俊新郎看來這麽成熟,他那位18歲的新娘容光煥發,穿着粉紅色鑲邊的白色豪華婚紗。杜恩和慕蓮的確是“珠聯璧合”的一對——他是足球隊的隊長,她是啦啦隊的隊長。他們在小教堂裏交換誓約,觀禮的有他們的父母和密友。

僅在美國一地,每年就有數十萬十餘歲新娘登上婚壇,現在慕蓮也加入她們的行列。她像其他新娘一樣希望婚姻幸福。“可是我心裏很害怕,”慕蓮透露心事説。“雖然據説今日是我一生最美好的日子。但我卻感覺不安,懷疑我是否真的快樂。”為甚麽她這樣擔憂呢?

何以這麽年輕就結婚?

原來,慕蓮經已懷了孕。她從16歲就和杜恩約會,在表示相愛方面彼此越來越親密。“我們曾經談論婚嫁,但認為這是將來的事。我希望繼續求學,而他剛開始加入大學球隊,”慕蓮説。“但我們住在小鎮上,父母有許多朋友,因此為了這些人的緣故,我們認為最好還是結婚。再者,我們的確彼此十分相愛。”

不錯,未婚懷孕往往迫使許多青年人結婚。年輕的孕婦為了害怕作未婚媽媽而感到非常不安。可是,菲斯丹堡(F. F. Furstenberg)博士在1976年向四百多位十餘歲的媽媽作過調查之後下結論説:“孕婦結婚與否沒有多大關係。不久,她很可能要像未婚媽媽一樣在撫養孩子方面若非獨力也要負起大部分責任。”因此,雙方若僅是要使未婚懷孕合法化而結婚,這樣的婚姻基礎並不穩固。

雖然有三分之一至一半的青少年婚姻與婚前懷孕有關,但這絶不是少年結婚的唯一理由。渴望結婚是自然的事。婚姻是來自造物主的恩賜,他將這種渴望放在我們心裏。年輕人結婚也未必一定是不對的。甚至在今日,世上有些地方少年婚姻仍然相當普遍。但在這些地方,家庭的緊密支持和較為輕鬆或安定的社會環境可能幫助少年夫婦彼此適應。

可是,很多在年輕時候就結婚的人是為了逃避家庭的惡劣環境的緣故。但結婚是萬靈藥嗎?十餘歲就結婚的維姬在婚前過着痛苦的家庭生活。她承認説:“無法溝通是我在家裏的難題,這同時是我丈夫與他家人之間的難題。現在我們結了婚,你認為我們的難題是甚麽?無法溝通!”然而,這對少年夫妻努力去克服這個難題。雖然進步慢得可憐,但他們仍然努力跟從聖經的標準而將婚姻保全下來。

有些人很早結婚是要逃避不愉快的學校或社會環境。許多少年人行上婚壇是希望獲得成年人的身分,另一些人則希望與新婚的朋友看齊。美化的婚姻生活形像、含有性刺激的題材紛紛從電視、電影和刊物中推出。在許多人看來,結婚是實現這些羅曼蒂克幻想的方法。

除了這些理由之外,研究少年婚姻的著名權威貝清拿爾(Lee Burchinal)指出一項被人公認的主要原因。他聲稱經過調查之後,發現十餘歲結婚的少女們“更早便開始與異性約會……更常有固定的異性朋友,更常‘墮入愛河’及在更早的年齡就頻頻約會。”

這的確是慕蓮的情形。“我14歲就開始和男孩約會,15歲就有固定的男友,”她承認説。“我的家庭也有很多難題。母親和我無法合得來。我無法忍受她指揮我做這做那,因此我在18歲時就和其他兩個女孩搬到外邊另行居住。最後,我突然通知母親我和杜恩要結婚了。但我永不會忘記渡過了一天的蜜月之後所發生的事。”

“我非常痛苦”

“我好像在一夜之間變成判若兩人,”慕蓮表白説。“我為了懷孕對杜恩感覺憤怒。我不願有兒女,因此自覺落入陷阱之中。我不斷想道,‘這是你幹的好事!你使我違背良心。我知道這是不對的事!’我開始失去最初對他所懷的尊敬和愛情。”杜恩雖然努力使自己仁慈體貼,但要取悦憤怒、暴躁的妻子,保持一份職業和盡力壓抑想參加球隊的強烈欲望卻絶不容易。結果他抵受不住壓力,於是借酒消愁,一離家便是數小時——後來甚至數日。

“我不斷對他嘮叨,時常以尖聲大叫來傷害他,”慕蓮承認。“可是我非常痛苦,我對婚前的所為深感内疚。後來孩子出生了,情形更加惡化。杜恩無論作甚麽都使我發怒——甚至在進食時咂嘴作聲也令我覺得討厭。最後,我們兩人都感到無法相處下去。”慕蓮和杜恩於是成為一項痛苦的統計數字——婚後一年另九個月就仳離。他們的情形雖屬極端,但並不罕見。

“一項無人反駁的見解”

瑪西亞·拉斯維爾(Marcia Lasswell)對婚姻問題曾經作過相當深入的調查。在1974年,她以(美國)加州大學行為科學教授的身分寫道:“關於婚姻能够持久與否,有一項無人反駁的見解便是,非常年輕就結婚的人有三樣不利之點。”11頁的圖表顯示在1950和1970年之間締結的一千九百萬宗初婚的結果。到了1975年,其中許多婚姻已經破裂。那一樣最為不穩?看看根據初婚年齡的離婚和分居比率便知。十餘歲結婚的男子在離婚或分居的可能性方面比等到25歲才結婚的男子高出兩倍以上,十餘歲結婚的少女這樣行的可能性甚至高出三倍!

[圖表]

(排版後的式樣,見出版物)

1950-70年美國所有初婚的結果

1975年6月統計

女性

離婚或分居的百分率初婚時的年齡

100

90

80

70 14-19

60

50

40

20-24

30

25-29

20 30+

10

0

1950-70年在美國所有初婚的結果

1975年6月統計

男性

離婚或分居的百分率初婚時的年齡

100

90

80

70

60

50

14-19

40

30

20-24

20

25-29

30+

10

0

[鳴謝]

資料來源:最近人口調查,1975年6月。

離婚和分居並不是痛苦婚姻的唯一指標。12頁左欄的圖表標明詳細訪問八十多對夫婦所得的結果。其中半數是結婚時配偶的一方未滿19歲,而且仍然在學。其餘是在21歲和26歲之間結婚的人士。他們受到詢問:‘你若能把一生重頭再活一次,你會較遲結婚嗎?’‘對婚姻所帶來的一切,你是否感到準備不足?’那一組有較多人表示自己本應等待呢?其他的研究也發現有三分之一至半數以上的青年丈夫和妻子後悔太早結婚!

[圖表]

(排版後的式樣,見出版物)

你會把婚事延緩舉行嗎?

答“是”的 結婚時夫婦的一方在21和26歲之間

百分率在19歲以下結婚的夫婦

100

90

80

70

60

50

40

妻

夫

30

20

10

夫

妻

0

對於婚姻所帶來的一切,你感到準備不足嗎?

答“是”的 結婚時夫婦的一方在21和26歲之間

百分率在19歲以下結婚的夫婦

100

90

80

70

60

50

40

妻

30

夫

20

10

夫

妻

0

[鳴謝]

資料來源:《與中學生結婚有關的社會和心理因素》——茵素堡(Rachel M. Inselberg)著。

可是,你若在十餘歲已經結了婚又如何呢?這是否意味到你的婚姻注定失敗?絶不然!事實上,知道過早結婚的危險也許可收亡羊補牢之效。不少青少年努力使自己的婚姻成功,把不利的條件看作一項挑戰。當他們誠懇地祈求婚姻創始者予以幫助時,他們可以確信有‘莫大的能力’幫助他們。維姬和馬可發現情形的確是這樣。——哥林多後書4:7。

不錯,十餘歲結婚未必全是帶來痛苦的,其中也有例外。例如,占士和安恩在十餘歲就結了婚。但是,經過11年的成功婚姻之後,當有人問他們若有機會從頭做起是否會再來一次時,占士不假思索地回答,“我肯定會這樣行!我對我們的婚姻毫無疑問。”18歲就作新娘的安恩補充説:“雖然我們也像其他夫婦一樣有些難題,但我們肯坐下來坦白討論。”

使占士和安恩的婚姻與慕蓮和杜恩的婚姻不同的是甚麽?何以十餘歲結合的婚姻為有些人帶來痛苦,為另一些人卻帶來快樂?下一篇文章會提出這些問題的答案。

[第12頁的精選語句]

“非常年輕就結婚的人有三樣不利之點。”這位家庭顧問知道一些你應該知道的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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