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上帝還是像野獸?
聖經把最先的人亞當稱為“上帝的兒子”。(路加福音3:38)獸類就絶不配有這樣的稱譽。可是,聖經卻指出人和動物有好些共同的地方。例如,人和動物都是魂。創世記2:7説,上帝造了亞當,他“就成了有生命的活人[‘活的魂’,《新世》]”。(《新譯》)哥林多前書15:45也表達同一的觀點:“最先的人亞當成了活的魂。”人就是魂,魂不是在軀體死後仍然活着的幽靈。
關於動物,創世記1:24説:“地上要生出活物[‘活的魂’,《新世》]來,各從其類;牲畜、昆蟲和地上的野獸,各從其類!”(《新譯》)聖經透露人是照着上帝的形像造的,我們引以為榮之餘,也受到提醒,人類的本體是卑微的,跟動物同是塵世間的魂。此外,人和動物還有一個共同點。
聖經説:“世人所遭遇的與牲畜所遭遇的,都是一樣:這個怎樣死,那個也怎樣死,……所以人並不勝於牲畜。……大家都到一個地方去,都出於塵土,也都歸回塵土。”事實上,人和動物的死亡狀態都是一樣。大家都恢復原狀,不是歸回“地土”,就是歸回“塵土”。——傳道書3:19,20;創世記3:19;《新譯》。
那麽,死亡為甚麽會令人悲痛欲絶?為甚麽我們嚮往長生不老?為甚麽人生一定要有目的?很明顯,我們跟動物迥然有别!
人獸之别
你一生就是吃喝、睡覺、生育,别無目的。你喜歡這樣混一輩子嗎?連進化論的熱心支持者也討厭這個念頭。“現代人思想開明,慣於事事懷疑,對事物持不可知的態度。”進化論者多布贊斯基寫道,“不過,他們有時也禁不住暗自忖量一些老問題:除了維持生命、傳宗接代以外,人生還有其他宗旨和意義嗎?我所處身的宇宙是空虛混沌、毫無意義的嗎?”
否認有上帝其實無濟於事,人仍然繼續尋找人生的意義。理查德·利基引述歷史家湯因比的話説:“[人]生來就有靈性,注定一生都要努力掙扎,務求跟所處身的宇宙協調一致。”
儘管這樣,有關人性、我們的起源、我們的靈性等基本問題還是在心頭縈繞。人獸之間顯然有巨大的鴻溝。那道鴻溝有多巨大呢?
不能逾越的鴻溝?
人獸之間的巨大鴻溝把進化論者難倒了。這道鴻溝到底有多巨大?關於這個問題,請看看進化論者本身的意見。
在19世紀,知名的進化論支持者赫胥黎寫道:“我絶對同意,人獸……之間確實存有巨大的鴻溝,……因為惟獨人具有言語天賦,説話清楚易懂、合乎邏輯。……人在言語方面獨領風騷,遠遠超越同類低等動物。”
進化論者科爾巴利斯評論:“人和其他靈長目動物之間的連繫顯然中斷了。……‘靈長目動物的個子同人一樣大,但出乎我們的意料,人腦的體積竟然比牠們的腦子大兩倍。’”神經病學家理查德·雷斯塔克説明箇中原因:“在已知的宇宙中,[人]腦是惟一有能力自我理解的器官。”
利基承認:“人具有的自覺意識使科學家感到進退兩難,有的認為這個問題是解決不了的。我們人人都有自我意識,凡我們所想所做的,都能一一領悟,這種能力非常奇妙。”他又説:“在智人[人類]和自然界的其他生物之間,語言成了一道又大又深的鴻溝。”
彼得·羅素指出,人腦還有一個絶妙的特點。他寫道:“記憶無疑是人腦的一大功能,作用宏富。沒有記憶,人就不能學習,……不能運用知識,不能發展語言,也不能培養人類普遍具有的……各種特質。”
此外,從來沒有動物敬天拜神。愛德華·威爾遜説:“先天的宗教傾向是人腦中最強大的動力,而且複雜無比;這種傾向也是人性的一部分,可説是磨滅不掉的。”
“人的行為使達爾文學説疑竇叢生。”進化論者羅伯特·賴特直言不諱,“幽默、歡笑有甚麽功用?人為甚麽在臨終時懺悔?……悲傷的功用究竟是甚麽?……人已經死了,悲傷對基因又有甚麽用呢?”
進化論者伊萊恩·摩根承認:“人類引起的四大疑點是:(1)他們為甚麽用雙腿走路?(2)他們的毛皮為甚麽脱落?(3)他們的腦袋為甚麽會變得這麽大?(4)他們為甚麽要學講話?
進化論者怎樣解答這些問題?摩根説:“這些問題的標準答案是:(1)‘我們還不知道’;(2)‘我們還不知道’;(3)‘我們還不知道’;(4)‘我們還不知道’。”
理論站不住腳
在《左腦特異的類人猿》一書,作者指出他旨在“概述人類怎樣隨着時間進化而來。不少結論都是根據幾隻古牙、幾塊陳年骨頭和石頭推斷出來的”。真的,許多人連達爾文本人原創的理論也不接受。理查德·利基説:“關於我們怎樣進化而來,達爾文的理論在人類學中一向獨佔鰲頭,直到幾年前才被人發現他的一套原來是錯的。”
伊萊恩·摩根指出,不少進化論者“以為早30年前他們已找到問題的答案,如今卻信心盡失”。進化論者所持守的理念,有的已站不住腳了,這是不足為奇的。
可悲的後果
有些研究報告表示,雄獸跟多少雌獸交配,取決於雌雄之間個子大小的差别。有些人由此推斷,人類的性習慣理當跟黑猩猩類似,因為雄性黑猩猩像男子一樣,身材比雌性稍大一點。有些人於是妄下結論,認為人應該像黑猩猩一樣,有多過一個性伴侶。難怪不少男女都以此為藉口,縱慾作樂。
這樣的性習慣似乎很適合黑猩猩,但對人類就不行了,反而害人不淺。事實表明,男女性濫交就是自討苦吃,他們的人生路多災多難:有的家庭破裂,有的要人工流産,有的罹患惡疾,有的經受精神衝擊、感情創傷,有的妒火中燒,有的遭到家人暴力虐待,有的遺棄子女。棄兒從小四處飄零,長大後很難適應環境,到頭來還是重蹈父母的覆轍。如果人獸天性如一,以上的事根本自然不過,又何來苦惱呢?
進化思想還叫人懷疑,人的生命究竟是不是神聖的。假如我們不信有上帝,又認為自己不過是高等動物,我們憑甚麽可以説人命是神聖的?或許根據我們的才智?要是這樣,《人類獨特之處》所提出的問題就很適切了:“只因為我們[在進化過程中]一直走運,我們就把人看得比貓狗更重要,這是公平的嗎?”
新一套的進化思想日漸流行,“勢必對道德觀念造成深遠的影響,”《有道德感的動物》這樣説。進化論假設人經“自然選擇”而來,以這個假設為依據的道德觀是殘酷的。在“自然選擇”的過程中,正如威爾斯所説,“堅強不屈、奸狡詭詐的必然勝過意志薄弱、輕信他人的”。
多年來,進化論者提出了不少的理論,一點一點地腐化人類的道德標準。但值得一提的是,他們的理論往往被新一代的思想家推翻。不過,這些理論所造成的禍害卻依舊存留,真可悲。
崇拜受造物還是崇拜創造主?
進化論試圖從地上的受造物尋找答案,不肯向天上的創造主請教。在另一方面,聖經卻鼓勵我們仰望天上的真神,求他教我們學習正確的道德標準,幫助我們尋找人生目的。聖經説明為甚麽我們要竭力避免做壞事,為甚麽只有人類才對死亡深感苦惱。談到我們為甚麽會常常犯錯,聖經的解釋合情合理,令人折服。請你不妨查考一下這個令人滿意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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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獸之間的鴻溝有多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