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
7 弟兄们,我对认识律法的人说,难道你们不知道,人活着就要受律法约束吗?+ 2 比如已婚的妇人,丈夫还活着,她就受律法约束,属于丈夫。可是,如果丈夫死了,她就不再受丈夫的律法约束了+。3 所以,丈夫还活着,妻子如果跟了别的男人,就是通奸+。可是,如果丈夫死了,妻子就不再受丈夫的律法约束,即使跟了别的男人,也不算通奸+。
4 照样,我的弟兄们,你们借着基督的身体,也像死了一样不受律法约束+,可以归属别人+,就是属于那从死里复活的+,好叫我们能为上帝结出果实+。5 以往我们受肉体支配的时候+,借律法而生的犯罪欲念操纵我们的身体,使我们结出恶果,以致死亡+。6 可是,现在我们脱离了律法的约束+,因为我们在律法的事上死了+,不再被紧紧绑住。这样,我们就不再以旧方式本着法典+做奴隶,而是以新方式本着灵+做奴隶+。
7 那么,我们该说什么呢?律法是罪吗?+当然不是!其实,如果没有律法,我根本就不认识罪+。例如,要不是律法说“不可贪婪+”,我根本就不知道贪婪是什么+。8 但是,诫命使罪有机可乘+,罪就在我心里引发各样的贪欲。因为没有律法,罪就是死的+。9 以往没有律法的时候,我是“活着”的+。可是有了诫命+,罪活过来,我就死了+。10 诫命本来是要赐人生命+,我却发觉它带来死亡+。11 因为罪借着诫命,就有机可乘,诱惑了我+,杀了我。12 因此,律法本身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正义+、良善的+。
13 那么,是那良善的东西使我死吗?当然不是!使我死的是罪。这就能表明,罪借着那良善的东西,在我身上产生死亡+。这样,罪借着诫命,就更加显得罪孽深重+。14 我们知道律法是属灵的+,但我是属肉体的,已经卖给罪了+。15 我做的事,自己也不知道。我所愿意的事,我没有常做;我所恨恶的事,我倒去做。16 可是,如果我做的是我不愿意做的事+,我就要承认律法是好的+。17 但现在做这些事的,不再是我,而是常在我身上的罪做的+。18 我知道在我里面,就是在我的肉体中,没有半点良善+。因为我有行善的愿望+,却没有行善的能力+。19 我愿意行的善,我不去行+;我不愿意作的恶,我反而常作。20 如果我做的是自己不愿意做的事,那么,做这些事的,就不再是我,而是常在我身上的罪做的+。
21 所以,我发觉自己身上有一种律法,就是每当我愿意做对的事+,就有恶念缠着我+。22 按我内在的人+来说,我确实喜欢上帝的律法+,23 但是我看出身上+另有一种律法,跟我思想的律法交战+,把我掳去,要我听命于身体里罪的律法+。24 我这人真苦啊!谁来救我脱离这个垂死的身体呢?+ 25 感谢上帝通过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救了我!+可见,在思想上,我听命于上帝的律法+;在肉体上,我却受罪的律法所奴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