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赞成暴力
普世各地有亿万的人正在暴虐的统治下受苦。他们都渴望有一个较好的事物制度来临。可是他们所渴望的解救怎样才能实现呢;答案是借着革命、暴动来推翻现存的政府吗?这是基督徒所主张的方法吗?教会应该赞成采用暴力吗?
许多宗教领袖现在都认为他们应该这样。芝加哥《每日新闻报》在1968年四月廿七日报导说:“基督徒采用暴力之风——认为暴力是清除旧社会势力和摧毁旧制度的唯一工具——在以往三年来大长。”迈阿米的《先导报》在1968年六月廿六日刊评论说:“美国有些牧师和教士主张暴力和破坏他们所不赞成的法律。”
在拉丁美洲,天主教的革命份子尤其活跃。基督新教也一样采用暴力以求达到目的。巴西的基督新教神学家罗宾·亚佛士博士在普林斯顿大学说:“许多基督徒和非基督徒,所获得的结论是,若不借着或多或少的暴力就无法改革人类的社会。”
这是否教会的官方立场呢?
天主教会表示赞成
罗马天主教会不但不谴责暴力,反而正式加以赞成——在某种环境之下。1967年三月教皇发表了一项称为“人民的发展”的通谕,其中对暴力和革命有所评论。据其中的第31段说,教会赞成“革命份子的起义……如果悠久的暴虐统治使基本的人权大受损害,并且危及人民的公共利益的话。”
因此,天主教会赞成以暴力和革命去推翻“暴虐的统治。”可是谁去决定怎样才算是‘悠久的暴虐统治危及人民的公共利益’呢?显然天主教会任由每个人去自行决定。
既然如此,天主教的革命份子接纳教会替暴力所作的辩护而认为教会赞成教友将他们视为暴虐的政府推翻,这又何足为奇吗?关于这点,约瑟·米根菲达管理秘鲁天主教情报部的一位玛利诺教士,解释说:“天主教革命份子正根据教皇通谕行事,特别是最近颁布的‘人民的发展’通谕,因为这个通谕说在和平改革经已失败的地方,暴力的革命在最后可能成为必需。”
天主教革命份子在拉丁美洲各国变得如此活跃以致古巴总理卡斯特罗声称:“美国不必担心苏联在拉丁美洲的活动,因为他们已不是革命份子了,可是他们应该担心天主教的革命份子,因为他们正名符其实。”——芝加哥《每日新闻报》,1968年四月廿六日刊。
耶稣基督有提倡这种暴力吗?他有教训人在‘暴虐政的统治存在已久’的地方,“革命起义”是可行的吗?当然没有!耶稣清楚地指出基督徒不应该干预政治;他明确地告诉门徒:“你们不属世界。”(约翰福音15:19)反之,他对他们指出只有上帝的王国才能使公义的情况在地上实现。
基督新教的各教会也赞成
可是基督新教的各教会又如何呢?它们有谨守耶稣的教训吗?没有,因为许多教派甚至更大胆地公开发言赞成暴力和革命。
举例说,在瑞典乌普沙拉举行的世界教会联会第四次会议所发表的主要演讲中,讲者撒母耳·巴玛声称:“我们的工作是赋予现代的革命运动以创造性。”他并且补充说:“我并不谴责那些凭借暴力在社会主持公义的人,因为现行的制度正容许大量的暴力和不平存在。”
世界教会联会的秘书长白力克也作了同样的表示。在1968年六月会议举行之前不久,NBC电视台所作的一次访问中,他坦白地声称:“革命一词虽然在我们官方人士看来是个可怕的字眼,很可能有一天这会成为敢作敢为的人所能采取的唯一途径。”
不错,基督新教的首脑人物都赞成使用暴力。这不仅是他们个人的意见;而且教会也正式支持这种言论。1966年七月,在世界教会联会襄助之下于瑞士日内瓦召开的教会社会会议作了一项官式公布说:
“今日一个时常发生的问题是,在有计划的革命中的暴力流血,可能比一种使人民长久失望的不流血的暴政,害处更少。……基督徒绝不使用暴力一说是行不通的。倘若为势所迫,则基督徒也可能牵涉入暴力之中。”——摘自《在革命时代中国家的性质与功能》,第84和85项。
同时另一份题名为“国际合作的结构:在多元世界社会中和平共处”的会议文告则在第90段以嘉许的态度论及暴力:
“在少数特权份子管制大多数人的地方,以政治的改革来获致较公平的制度是刻不容缓的,基督徒应该加以提倡和支持……假如这种改革是必需的话,则基督徒采用革命的方法——意指用暴力推翻现行的政治制度——并不是一件大逆不道的事。因为在此种情形之下,对那些希望避免使现存制度得以长期肆虐的人说来,求助于暴力可能是唯一的方法。”
你会对此表示同意吗?你认为基督徒应该参加暴乱去推翻政府吗?这是否解决人类难题的方法呢?
这绝不是基督徒的行事方式!此种行动仅是表示教会对上帝的王国绝无信心而已。耶稣基督曾多次指出上帝的王国乃是为地上带来和平的工具,而且对门徒使用暴力大加斥责。因此,那些拒绝基督的教训而赞成暴力的宗教组织其实正带领人离开上帝。
你希望厕身于一个鼓吹基督所谴责的不法行为的组织吗?若不然,你就必须借着所采取的途径向上帝表明心迹。你应该怎样行呢?要离开那些不服从上帝的道的人,并且经常与上帝手下忠心的见证人交往;他们才真正教人认识上帝的道圣经,并且将其付诸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