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娱乐的明智看法
创造主定意要人在生活上寻得乐趣。因此他将我们造成有能力以音乐等技艺自娱和娱人。同时创造主也安排让我们在基本的需要获得满足时感觉快乐,正如他的道告诉我们:“你只管去欢欢喜喜吃你的饭,心中快乐喝你的酒……同你所爱的妻,快活度日。”不错,上帝的道对娱乐本身并不反对。——传道书9:7,9。
上帝的儿子耶稣基督在享受生活的乐趣方面也像在其他事上一样为我们立下了榜样。他并不是个苦行者。反之他享受交友的乐趣,例如他曾屡次探访朋友拉撒路的家。我们也读到他在迦拿参加婚宴;在那个场合他非但没有表示反对宴会,反而神奇地将水变成美酒而使众人皆大欢喜。——路加福音10:38-42;约翰福音2:1-11;11:1-44。
可是上帝的道却教训我们要提防过度重视享乐;我们不应贪得无餍地追寻娱乐以致流连忘返。人应该为了活着而饮食,不是为了饮食的享受而活着。同时有些“乐趣”则是上帝的道所完全禁止的。——腓立比书3:19。
以追求享乐为人生最高或全部的目标便是所谓的“享乐主义”;这种异教哲学主张,“我们吃吃喝喝吧,因为明天要死了。”这种自私和崇尚物质的哲学是上帝所谴责的。正如狂饮滥食一样:“好饮酒的,好吃肉的,不要与他们来往,因为好酒贪食的必致贫穷”——不仅在经济上,在健康上亦然。——哥林多前书15:32;箴言23:20,21。
同样的原则可以应用在参加运动的娱乐方面。适度的运动颇为有益。在正当的环境下,它们可以带来良好的交往、娱乐和身体的锻炼,这都是对身心有益的事。运动,无论是亲自参加抑或仅是旁观,也和别种娱乐及消遣一样有其本身的价值。可是耽于此种娱乐以致损及必需的睡眠或休息便非常不智了,但有多少人却如此行!我们也不应对这些消遣沉迷到成为生活上的大事,以致忽略了对创造主和家人或同胞的义务。——提摩太前书4:8。
耶稣,在撒种的比喻中警告人不可让“今生的宴乐”挤住上帝真理的种子以致不能结果。圣经教训说:“当叫众人知道你们的[合理态度]”;这意味到在一切活动及与别人的关系上都保持适度和合理。在追求娱乐方面失去平衡是不合理的。——路加福音8:14;腓立比书4:5。
应该戒绝的“乐趣”
正如上述,有些“乐趣”应该避之若浼的,因为它们既违反公义的原则,也带来有害的结果。这些“乐趣”之一是吸烟。吸烟的习惯代价甚大,不仅在经济方面,而且也在健康方面。事实上已有愈来愈多的证据表明,对明智的人说来吸烟乃是一种禁止的“乐趣”。一个典型的证据是刊于《今日健康》杂志1968年九月刊的文章,标题为,“研究者加强反对吸烟的理由。”
另一种大有问题的娱乐是赌博。它鼓励人自私,因为这其实是勒索的一种方式。此外,几许耽于此道的人变成无可救药的赌徒!今日仅在美国便有六百万无法自制的赌徒,他们都生活在一个狂想的世界里。赌癖迫使许多人沦为盗匪和甚至自杀。——《科学文摘》,1968年四月刊。
另一种必须避免的“乐趣”是杂交的性关系。我们只须想想这种恶行所造成的性病、私生子、家庭破裂和其他种种苦恼,我们就可以看出上帝的道禁止性杂交是多么明智了。——希伯来书13:4。
智慧指示人不仅要避免性杂交的“乐趣”,而且要避免导致这种恶行的事情,例如爱抚等。上帝的道将这种乐趣限于婚姻范围之内。(箴言5:15-20)明智之举是‘为自己的脚把道路修直。’这也是一条仁爱的途径,因为这样行可以阻止人使别人跌倒。——希伯来书12:13。
借麻醉剂找寻刺激
目前有许多青年喜欢吸食大麻,或甚至服食迷幻药和其他麻醉剂以找寻刺激。虽然专职人士中为迷幻药辩护的人较少,有许多人却辩称吸食大麻与饮酒并无分别。虽然在美国有些城市中有百份之50至75的中学生吸食大麻,而且估计其中有三份一是瘾君子,他们却看不出这件事有什么害处。现在美国有许多人正企图使吸食大麻成为合法。
可是美国医药协会处理此项难题的委员会曾发表声明宣称大麻就是“危险的麻醉剂,是对公众的健康有害的。”(《新闻周刊》,1968年七月一日)在此之前六个月,麻萨诸塞州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约瑟·多鲁赞成禁绝大麻,他说:
“根据审讯所提呈的证据,我认为大麻是一种有害和危险的麻醉剂。据本人所知,它的唯一作用是引起一种兴奋状态或不正常的幸福感。此种毒品对大学的青年男女有极大的吸引力。他们在这个年龄正是应该接受教育及为前途作准备的时候。吸食毒品容许他们避免正视严重的难题和面对现实……吸毒成癖与各种罪行和杂交有极密切的关系,我们实在无法将其仅视为巧合。”——《时代》杂志,1967年十二月廿九日。
这位学识丰富的法官的坦率意见有力地指出仅是追求娱乐而不计较后果是多么愚蠢。
属灵的乐趣
乐趣可以分为基本的三大类。有些乐趣本身是好的,如果在享受方面适可而止的话。有些“乐趣”,例如“肉体的享乐”之类,是必须完全避免的。因为它们既不合法,也对人有害。还有些乐趣则是应该专心培养的。培养乐趣吗?不错,正如有些人学会欣赏橄榄、西芹和此类食物的滋味一般。不完美的人虽有属地和自私的倾向,却仍可以养成对第三种乐趣,属灵的乐趣,的喜好。
圣经透露耶稣基督在降世之前和生活在地上之际均从实行天父的旨意获得很大的喜乐和欢欣。(箴言8:30;诗篇40:8)请想想耶稣看见几千人由于他所行的奇迹而得以饱啖饼和鱼时的喜乐!当他使盲者复明,聋子复聪,跛者和瘫子起身行走时,他感到多大的喜乐!他努力向人宣扬王国的好消息,使被捆绑的得以自由和负重轭的得以舒解,这更是何等的乐事!——马太福音11:28-30;约翰福音8:31,32。
基督的门徒在今日虽然不能施行奇迹,他们却可以在施和受方面享受很多属灵的欢乐;而且圣经鼓励他们尽量培养这种欢乐。他们的乐趣之一是吸收关于耶和华上帝,他的作为和旨意的知识。诗篇的执笔者写道:“我喜爱你的话,好像人得了许多掳物。”耶和华的基督徒见证人特别在他们的大会中感到吸收圣经真理的喜乐。——诗篇119:162。
还有更大的乐趣来自慷慨,意即不自私地为别人服务或对人施予。这绝不是一种奇怪的见解,反之这其实是一般人所公认的。例如,有谁不喜欢作主人去招待一班朋友呢?基督徒的传道员也一样。他们留心照顾别人在灵性上的需要;当他们发现有人体会他们的努力和关心自己在灵性上的需要时,他们会自此获得真正的乐趣。正如一位年青的先驱传道员在最近一个大会中指出,从事先驱传道工作以帮助别人采取立场拥护耶和华。乃是一种最大的乐趣。这正如耶稣所说:“施比受更为有福。”——使徒行传20:35。
因此我们对于乐趣应有明智的看法。要避免那些应该禁绝的。享受正当的娱乐要适可而止。属灵的乐趣则应该尽力培养,因为它可以使别人和自己得益,同时也为你的创造主耶和华上帝增光。